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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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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任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昌磊会计机构负责人:权超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任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昌磊会计机构负责人:权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任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昌磊会计机构负责人:权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任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昌磊会计机构负责人:权超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任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昌磊会计机构负责人:权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任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昌磊会计机构负责人:权超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3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敏同志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刘敏同志、马翔同志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同意刘敏同志、马翔同志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敏女  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1995年6月至2006年9月,江苏天宝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会计;

  2006年9月至2011年6月;江苏天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部主任;

  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江苏永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部经理;

  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

  2013年5月至2019年3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兼徐州高铁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19年4月至2023年9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2023年9月至今,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共享中心)经理;

  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1年12月至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2、马翔男196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1991年9月至2000年9月,交通银行徐州分行信贷员;

  2000年9月至2003年10月,交通银行徐州分行信贷科长;

  2003年10月至2010年8月,交通银行徐州分行副经理、经理;

  2011年2月至2016年9月,云龙区小额信贷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负责人;

  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副经理;

  2018年6月至今,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经理;

  2021年12月至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2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冬同志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2023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任冬同志、时博同志、郭敏同志、万辉同志、王志雷同志、宁鹏同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上述同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张雷同志、赵长胜同志、张英明同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上述同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详见2023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任冬  男  1976年1月出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

  1995年8月至2002年8月,徐州市财政证券公司办事员;

  2002年8月至2008年11月,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

  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徐州高铁置业有限公司职员;

  2009年6月至2011年3月,徐州高铁置业有限公司经营部副经理;

  2011年3月至2013年7月,徐州高铁置业有限公司采供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徐州市嘉睿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经理;

  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经理,徐州市嘉睿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经理;

  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

  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徐州市新盛基础建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徐州市新盛基础建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州市易泊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年8月至今,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9年10月至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3年3月至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时博 男  1981年2月出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

  2006年2月至2009年3月,上海森宇物流有限公司行政岗工作;

  2009年4月至2011年4月,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行政人事岗工作;

  2011年5月至2012年7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岗工作;

  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人资主管;

  2015年6月至2017年12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经理助理;

  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副经理;

  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

  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兼徐州市新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12月至2020年12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兼徐州市新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12月2023年3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兼运营管理部经理;

  2023年3月2023年4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兼徐州新盛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2023年4月至今,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主任兼徐州新盛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2021年12月至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郭敏 女  1982年12月出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

  2004年10月至2010年6月,邳州市市政公司职员;

  2010年6月至2013年10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主办;

  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业务主管;

  2015年11月至2018年8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经理助理;

  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组织人事部)副部长;

  2020年12月至2023年8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部长;

  2023年9月至今,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部长;

  2021年12月至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万辉  男  1985年出生  中共党员  大学本科

  2008年10月至2013年7月,杭州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区域客户经理、徐州倍力集团融资专员;

  2013年7月至2018年1月,徐州市新盛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主管;

  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徐州市新盛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经理助理;

  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副经理;

  2019年12月至2021年8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

  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

  2020年11月至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23年3月至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王志雷  女  1974年3月出生  中共党员  大学 硕士

  1997年8月至2000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分行职员;

  2000年6月至2006年9月,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6年12月至2020年1月,江苏逸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管理部试用员工;

  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管理部(律师事务部)副经理;

  2021年8月至2023年8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管理部经理;

  2023年9月至今,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规部(律师事务部)经理;

  2022年4月至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宁鹏  男  1991年出生  大学本科

  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徐州新盛嘉和物业经营服务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综合专员;

  2015年8月至2017年8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综合专员;

  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徐州市新盛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综合专员;

  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徐州市新盛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高级职员;

  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高级职员;

  2019年5月至2020年11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业务主管;

  2020年11月至2022年3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拓展部经理助理;

  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

  2023年3月至今,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雷 男  1972年5月出生  硕士  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1992年8月至1998年12月,徐州市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1999年1月至2000年8月,徐州大彭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

  2000年9月至2004年7月,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助理;

  2004年8月至2006年8月,徐州环宇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06年9月至2009年8月,徐州天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年9月至2019年1月,江苏天裕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2019年2月至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徐州分所总经理;

  2021年12月至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赵长胜 男  1957年12月生  九三社员  博士  教授

  1984年12月至1986年12月,阜新矿业学院助教;

  1987年12月至1992年7月,阜新矿业学院讲师;

  1992年8月至1997年7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副教授;

  1997年8月至2001年7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授;

  2001年8月至2022年12月,江苏师范大学教授;

  2003年3月至2008年2月,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8年8月至2013年2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20年11月至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张英明 男  1964年2月生  民盟盟员  大学本科  教授 注册会计师

  1989年6月至1994年1月,徐州煤炭工业学校教师;

  1994年1月至1998年12月,徐州工业学校教师;

  1999年1月至2004年9月,徐州师范大学教师;

  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中国矿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

  2005年7月至2010年9月,江苏师范大学教师;

  2010年9月至2019年7月,江苏师范大学财务管理系主任;

  2019年7月至2021年12月,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商学院院长;

  2021年12月至今,江苏师范大学教师;

  2023年6月至今,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11月至今,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4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二号一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固体饮料类产品主要经营情况:

  1、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经销商总数1768个,较年初经销商总数减少8个。

  二、动植物蛋白饮料类产品主要经营情况:

  1、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经销商总数2094个,较年初经销商总数增加62个。

  三、精制茶类产品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经销商总数385个,较年初经销商总数减少8个。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45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C09会议室(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6日

  至2023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刊登在2023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2.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原件,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票账户原件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或之前到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本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FAX:0516-83394888)。

  (二)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由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办理会议登记时送达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常设联系人:于航航、王璨

  联系电话:0516-83398138、0516-83398080

  传真:0516-83394888

  电子邮箱:yuh@vvgroup.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维维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111。

  (二)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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