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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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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开元矿业有限公司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在老挝首都万象市签署了《矿业开发特许权合同》,就在老挝甘蒙省及沙湾拿吉省特许权区域内的钾盐矿开发与加工事项进行了约定。合同约定的开发与加工特许权区位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甘蒙省他曲县、色邦菲县、龙波县以及沙湾拿吉省赛布里县的范围内,共有92.24平方公里。通过该合同的签署,公司在老挝境内的钾肥资源储备将更加丰富,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氯化钾产品及衍生品的产能,继续拓宽公司业务的辐射范围,发挥原有钾肥业务的综合技术优势,增厚公司经营业绩,夯实钾肥业务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相关内容详见 2023年3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矿业开发特许权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2、2023年4月28日,“老挝甘蒙省钾镁盐矿 150 万吨氯化钾项目一期工程(50 万吨)”项目举办了工程达产仪式,加上原有产能,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迈入年产氯化钾 100 万吨的新征程。该项目的顺利达产,有利于进一步夯实钾肥板块实力,增强公司竞争力,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提升具有重要影响。相关内容详见 2023年4月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氯化钾扩产项目达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韩方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小凡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小凡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韩方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小凡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小凡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3-045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3年10月23日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10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经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为更加规范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并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0.5亿美元(含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及相关公告。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已获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及相关公告。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会通知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3-04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11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志华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监事会意见:经审议,公司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0.5亿美元(含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监事会意见:经审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3-049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中天运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不再续聘相关事宜与中天运进行了沟通说明,中天运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63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金属制品行业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兴华在金属制品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从业人员3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江山,199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1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了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焘焘,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从201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7年。2018年5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拟于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2003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2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拟于2023年12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平均每年复核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李江山、签字注册会计师于焘焘、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春阳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拟定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此期间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2年度,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将2023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事前审核会同意改聘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3-048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金额及交易品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0.5亿美元(含等值外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等。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铁塔”)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0.5亿美元(含等值外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开展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 开展目的: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目前,公司外贸业务主要以美元、基普、泰铢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融资成本、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 交易金额: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持有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0.5亿美元(含等值外币),可在审批的有效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开展该业务的单位包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3. 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基普、泰铢)。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既可采取本金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4. 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5. 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 业务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策开展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财务总监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日常运作和管理。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是为了有效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 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 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 信用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 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由于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而可能导致公司承担损失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内控管理制度: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2. 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3. 产品选择: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产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 交易对手选择: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限定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主营业务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同时,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3-050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3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1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如下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若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11月13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的,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纪晓菲、陶波

  联系电话:0532-88056092    传真:0532-82292646

  电子邮箱:stock@qddftt.cn

  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广州北路318号证券部     邮编:266300

  现场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六、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545”,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1、采用累积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2、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本附件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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