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收到参股公司现金分红款
2023年7月,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19,证券简称:江苏银行)实施现金分红,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07元(含税),公司持有50,000,660股“江苏银行”股份,共收到现金分红款24,535,323.86元。
【2】收到新客户Lucid外饰件项目新订单
公司全资孙公司Minghua de Mexico于2023年8月接到美国高端电动汽车生产商Lucid发出的Wheel Claddings项目、Door Rockers Trims项目以及Liftgate Lower项目的定点书。根据新的项目订单测算,以上新项目在生产周期内(2024年-2028年),预计年产量4万辆,预计年销售收入2200万美金。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曹克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克波会计机构负责人:钱建芬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曹克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克波会计机构负责人:钱建芬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曹克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克波会计机构负责人:钱建芬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曹克波
2023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0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2023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97亿元。
根据市场动态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调整与部分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已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为本次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调增公司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156.91万元,调减公司与部分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480.20万元。本次调整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调整为104,456.51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北汽”)
法定代表人:李金钢
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育政街1号
成立时间:2008年06月18日
主营业务:生产汽车保险杠、模具、塑料制品;研发、销售汽车保险杠、模具、塑料制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北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方: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集团”)
法定代表人:曹克波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2号
成立时间:1985年04月01日
主营业务:模具产品、塑料制品(箱包、灯具、塑料管材、汽车用塑料装饰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塑钢门窗及五金配件、工程塑料原料、金属材料、服装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模塑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方:江阴模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国贸”)
法人代表:周敏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282号
成立日期:2001年4月1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软件外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无船承运业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包装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充电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模塑国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关联方:江阴精力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力装备”)
法定代表人:钱周忠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澄江东路1号
成立时间:2008年1月22日
主营业务:汽车焊装线、涂装线的及其辅助工装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智能装备、自动化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及相关软件的开发、销售;汽车焊接线夹具、涂装线夹具、汽车零部件检具、模具、汽车零部件专用工装及其他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不含地方产业政策限制、禁止类)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精力装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关联方: 江阴精力模具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力模具工程”)
法定代表人:施文清
注册资本: 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蟠龙山路12号
成立时间: 2002年1月31日
主营业务:模具、检具及其他工具的制造、设计;模具成型制品、汽车零配件的设计、技术开发;塑料加工专用设备、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维修、技术服务;工程塑料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精力模具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关联方:江阴名鸿车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名鸿”)
法定代表人:陈立奎
注册资本:6,133.66764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蟠龙山路12号
成立时间:2014年03月26日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及技术咨询服务;模具研发;油漆喷涂加工;光伏太阳能产品的设计;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的研发、制造、加工;从事上述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太阳能光伏电池发电;太阳能光伏电站的研究、开发、建设、运营、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阴名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关联方:江阴江南凯瑟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凯瑟”)
法定代表人:沈春旭
注册资本:15,326.703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4号
成立时间:1992年9月16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箱包修理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纸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南凯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关联方:江阴名旭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名旭”)
法定代表人:钱曹兴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5号
成立时间:2014年5月16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阴名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本公司持有“北京北汽”4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北京北汽”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模塑集团”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模塑国贸” 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模塑国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力装备”7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精力装备”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力模具工程”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精力模具工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6)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阴名鸿”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江阴名鸿”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7)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南凯瑟”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江南凯瑟”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8)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阴名旭”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江阴名旭”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3年9月底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此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后,2023年度,公司与各关联人预计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0.45亿元人民币。
5、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技术力量雄厚,信誉良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调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能力。
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五、审议程序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均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穆炯女士、祝梅红女士认为本次调整的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在公平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经营中具体的业务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
八、备查文件
1、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十一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1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3,050,437.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7,282,008.79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73,141,879.3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32,247,145.57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为了更好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18,015,3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1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99,209,339.41元,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2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1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
2、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查阅2023年8月30日、2023年10月17日及2023年10月28日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登记方法:
①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②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③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二。
④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8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编:214423
传真号码:0510-86242818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10-86242802
联系传真:0510-86242818
联系人:单琛雁女士、王晖先生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0;投票简称:“模塑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为100.00;1.00代表议案 1,2.00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7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科技”、“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已于2023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查阅2023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曹克波先生、曹明芳先生回避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查阅2023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
3、审议通过《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了更好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18,015,3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1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99,209,339.41元,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详细情况请查阅2023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情况请查阅2023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8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在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出席监事4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朱晓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朱晓东先生、费洪海先生回避了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