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0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红京先生《关于提议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李红京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红京先生

  2、提议时间:2023年10月2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行业前景和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红京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李红京先生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46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李红京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李红京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同意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