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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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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3一150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0万份,占公司2022年度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数271万份的比例为11.07%。

  2、本次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76万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0.31%。本次回购注销之前,公司总股本为243,222,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76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43,222,000股变更为242,462,000股。

  3、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一、2022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漆韦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向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271万份股票期权。

  8、2022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向符合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1,20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4 日。

  9、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的5人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进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专项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次授予首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0,000股,回购价格为13.75 元/股;同意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0,000份。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事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605号验资报告审验。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6日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

  注: 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243,222,000股减至242,462,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43,222,000元变更为242,462,00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度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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