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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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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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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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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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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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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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1-4项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已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1-3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1-4项议案均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本次会议议案4不适用特别表决权,其余议案均适用特别表决权。
5、本次会议1-3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未有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6、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公司独立董事王延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王延峰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玉婷、池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