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2.56%,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长光宇航自2022年9月纳入合并范围,上期金额只包含长光宇航合并日之后的金额,而本期金额则包含长光宇航1-9月的金额。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孙守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爱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爱民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孙守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爱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爱民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8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3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及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长春长光辰英生物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辰英”)拟增加注册资本704.86万元,同时原股东李备、盛守青、上海合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其合计持有的长光辰英393.33万元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享有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和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基于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公司同意长光辰英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事项并放弃行使上述相关优先权利。
该议案详情请参见登载于2023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及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登载于2023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9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立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及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公司参股公司长春长光辰英生物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辰英”拟增加注册资本704.86万元,同时原股东李备、盛守青、上海合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其合计持有的长光辰英393.33万元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享有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和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基于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公司同意长光辰英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事项并放弃行使上述相关优先权利。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3-031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及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普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及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长春长光辰英生物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辰英”)拟增加注册资本704.86万元,同时原股东李备、盛守青、上海合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其合计持有的长光辰英393.33万元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享有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和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基于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公司同意长光辰英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事项并放弃行使上述相关优先权利。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尚需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以及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经交易各方签署并审议通过正式的增资协议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春长光辰英生物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辰英”)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注册地址:长春市经开区自由大路7691号光电信息产业园3#整栋
法定代表人:李备
注册资本: 4833.333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14CUEJ4Y
经营范围:生物科学仪器、光学仪器、光学原件、光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研发、生产、销售,生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企业管理,会议服务,展示展览服务,进出口贸易经营;生物医药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生产化学试剂(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生物试剂、耗材,生物测试,金属制品加工,机械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非金属结构成型、加工机械制造,金属制品租赁业务。
成立日期:2017年9月1日
截至本公告之日,长春长光辰英生物科学仪器有限公司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长光辰英的资产总额为3911.64万元,负债总额为2249.57万元,净资产为1662.07万元;2023年1-9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1204.36 万元,净利润-715.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长光辰英的资产总额为3433.33万元,负债总额为1063.85万元,净资产为1523.10万元;2022年1-12月份实现营业总收入1169.42万元,净利润-953.9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增资及股权转让概况
1、增资方、受让方基本情况
(1)名称: 北京水木领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MA0208X86C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1幢A座15层1501-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水木领航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084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2032年1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共青城水木嘉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有限合伙)、北京亦庄国际新兴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名称: 广州初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5K67XQ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491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顺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4285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海南蓝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初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晟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云源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名称: 深圳顺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R3C886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2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顺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85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私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领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名称: 天津海河顺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RK2A9R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637号宝正大厦12层1205A-02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顺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2215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瀚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初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名称: 杭州晓池飞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2KL8GH6N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江南大道3900号3层3117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晓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3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杭州晓泉八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泰鲲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赛丽正宏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增资及股权转让方案
(1) 增资
长光辰英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33.3333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538.1944万元,增资价格不低于评估备案值,具体如下:
北京水木领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出资人民币1728.4030万元,其中人民币348.080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资金计入资本公积;
广州初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出资人民币533.1199万元,其中人民币107.364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资金计入资本公积;
深圳顺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出资人民币355.4755万元,其中 人民币71.588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资金计入资本公积;
天津海河顺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出资人民币494.1270万元,其中人民币99.511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资金计入资本公积;
杭州晓池飞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出资人民币388.8746万元,其中人民币78.31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资金计入资本公积。
(2)股权转让
长光辰英原股东李备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40万元注册资本、盛守青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00万元注册资本、上海合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48.3333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上述增资方,转让价格为3.97元/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长光辰英股权结构变更为:
■
三、公司放弃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优先权的主要原因和影响
本次参股公司长光辰英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有助于长光辰英引入更多战略合作伙伴,进一步提升其技术水平及市场销售能力,加速科研产品产业化进程,有利于长光辰英快速做大规模,符合长光辰英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公司放弃行使上述增资优先认缴权和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同意长光辰英本次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并放弃相关权利,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参股公司发展需求而做出的决议,有利于长光辰英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长光辰英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并同意公司放弃增资优先认缴权和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