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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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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3-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王永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鲁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张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以财会[2022]31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中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旧衔接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永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鲁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

  2.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永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鲁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

  3. 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3-046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下发给各位董事。10月26日,会议在9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孙令波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9,446.6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755.47万元。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30,824.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543.09万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及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后预计总额度为472,655.50万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令波、迟庆峰、王龙学、陈国栋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决定建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3-047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下发给各位监事。10月26日,会议在90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进军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至472,655.50万元,能够更好地反映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本次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3-049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 2023年3月22日、4月13日,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对公司与各关联方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内容详见2023年3月24日及4月14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前三季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公司决定对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及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后预计总额度为472,655.50万元。

  3.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孙令波、迟庆峰、王龙学、陈国栋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属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化集团”)

  1.法定代表人:孙令波         注册资本:72,449.48万元

  主营业务:发电、输电、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生产与经营等业务。

  住    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截至2023年9月30日,山东海化集团资产总额2,524,542.59万元,净资产1,403,103.98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698,936.67万元,净利润78,147.42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海化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海化集团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履约能力强。

  (二)山东海化塑编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化塑编”)

  1.法定代表人:王宗生          注册资本:1,950万元

  主营业务:加工、销售塑料编织袋、集装袋、塑料篷布、填充母料、塑料内衬袋等。

  住    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大街14200号

  截至2023年9月30日, 山东海化塑编资产总额21,458.22万元,净资产8,275.91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14,218.90万元,净利润110.8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海化塑编系山东海化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海化塑编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履约能力强。

  (三)山东海化集团潍坊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简称“永安汽运”)

  1.法定代表人:何树坤             注册资本:800万元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二类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吊装等。

  住    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源街东段路北

  截至2023年9月30日, 永安汽运资产总额17,200.99万元,净资产3,917.49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8,421.53万元,净利润232.91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永安汽运系山东海化集团控制的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永安汽运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履约能力强。

  (四)山东海化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海洋工程”)

  1.法定代表人:张国庆         注册资本:2,100万元

  主营业务: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等。

  住    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榆园路02801号

  截至2023年9月30日, 海洋工程资产总额26,005.82万元,净资产2,177.01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14,836.98万元,净利润80.50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洋工程系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海洋工程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履约能力强。

  (五)山东滨海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滨海能源”)

  1.法定代表人:方兆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住    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大街16133号

  截至2023年9月30日, 山东滨海能源资产总额173,219.17万元,净资产34,387.13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8,308.94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滨海能源系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滨海能源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履约能力强。

  (六)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化能源”)

  1.法定代表人:王龙学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主营业务:发电、输电、供配电、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等。

  住    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沂河大街13601号

  截至2023年9月30日, 山东海化能源资产总额302,838.04万元,净资产118,679.56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301,339.74万元,净利润21,206.2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海化能源系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海化能源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履约能力强。

  (七)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华龙新材料”)

  1.法定代表人:孙汉军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硝酸钠、亚硝酸钠及硝酸等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住    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氯碱路02600号

  截至2023年9月30日, 华龙新材料资产总额71,051.26万元,净资产19,721.74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22,293.79万元,净利润-5,467.9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龙新材料系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华龙新材料生产经营正常,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具备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八)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中盐研究院”)

  1.法定代表人:朱国梁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主营业务:盐及盐化工技术咨询,设计服务,盐产品生产和销售等。

  住 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11层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盐研究院资产总额45,803万元,净资产35,417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11,213万元,净利润-2,16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盐研究院系山东海化集团股东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盐研究院经营正常,具备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九)山东海化鲲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鲲鹏供应链”)

  1.法定代表人:王治慧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

  住    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逄家股份经济合作社107-3室

  截至2023年9月30日,鲲鹏供应链资产总额2,110.76万元,净资产42.39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1,435.87万元,净利润22.2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鲲鹏供应链系山东海化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鲲鹏供应链经营正常,具备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十)潍坊中以溴化物有限公司(简称“中以溴化物”)

  1.法定代表人:沙米尔·罗尼       注册资本:1,160万美元

  主营业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等。

  住   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海路与化工街交叉路口西300米路北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以溴化物资产总额20,662.39万元,净资产19,453.96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21,393.40万元,净利润-1,145.1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以溴化物系公司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中以溴化物生产经营正常,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 具备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十一)山东海化骊潍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骊潍新材料”)

  1.法定代表人:孙仿建       注册资本:10,119.78万元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住    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大家洼街道化工街01081号

  截至2023年9月30日, 骊潍新材料资产总额13,538.92万元,净资产8,204.82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主营业务收入5,780.14万元,净利润43.72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骊潍新材料系公司合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骊潍新材料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履约能力强。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1.为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持续稳定,交易各方签署相关合同。

  2.以上各类交易中,对水、电、蒸汽、高温热水、低温热水等价格,双方参照市场价协商,按月结算;其他关联交易价格,通过招标比价等形式,确定市场价格,双方按具体合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调整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双方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已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事先提供了该事项的详细资料,并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第四季度生产经营计划,我们认为有关关联交易是必要和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本次调整能够更客观、真实地反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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