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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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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111                   证券简称:中国国航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下属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股票。其持有本公司1,688,957,345股H股中不包含代中航有限持有的166,852,000股。

  2、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公告(2009年第63号)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航集团公司和中航有限分别持有的127,445,536和36,454,464股股份目前处于冻结状态。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3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2023年10月26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马崇贤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玉权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凌飞先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马崇贤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玉权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凌飞先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马崇贤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玉权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凌飞先生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3-057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9:45在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C713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独立董事谭允芝女士因公务委托独立董事李福申先生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崇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聘任李云川为公司总飞行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聘任李云川先生为公司总飞行师。李云川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联合工作组成员调整方案。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联合工作组成员如下:

  1、战略和投资委员会

  委员:马崇贤(主任)、李福申、徐俊新

  联合工作组:规划发展部总经理(组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财务部总经理

  2、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委员:李福申(主任)、禾云、谭允芝

  联合工作组:总会计师(组长)、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审计部负责人、财务部总经理

  3、提名委员会

  委员:马崇贤(主任)、李福申、禾云

  联合工作组: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组长)、党委工作部部长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禾云(主任)、李福申、徐俊新

  联合工作组: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组长)、党委工作部部长

  5、航空安全委员会

  委员:王明远(主任)、李福申、马崇贤

  联合工作组:安全总监(组长)、航空安全管理部总经理、运行控制中心总经理、机务工程部总经理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修订后的《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航空安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新制定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六)关于修订《合规管理规定》和《合规行为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修订后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规定》和《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行为准则》。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北京,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李云川先生简历

  李云川先生:56岁,毕业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研究生学历,正高级飞行员。1988年进入民航工作,2010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本公司西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飞行师,2014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兼航空安全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运行执行官兼运行控制中心总经理、党委委员、副书记,2017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本公司西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常委、副书记。2023年10月任公司总飞行师。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3-058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30号国航总部大楼C71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

  3、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马崇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贺以礼先生、独立董事谭允芝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肖健先生、李树兴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斌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3项议案、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第1-2项议案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第1-2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超过三分之二(不包括三分之二)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毕玉梅、朱冰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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