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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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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3-072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简称“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或“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方合英,执行董事、行长刘成,副行长、财务总监王康,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薛锋庆,声明并保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

  本报告中“本行”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一、公司基本情况

  ■

  二、主要财务数据

  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注:为便于分析,本节及3.1经营业绩概况中涉及的贷款及垫款总额、客户存款总额均不含相关应计利息。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注: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属于本集团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3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与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动原因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2.4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2023年9月末的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和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无差异。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业绩概况

  2023年前三季度,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本集团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坚持“三大经营导向”,聚焦“四大经营主题”,全力推动转型发展,经营业绩稳中有进。

  本集团资产负债规模平稳增长,重点领域贷款增势良好,服务支持实体经济质效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89,220.2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38%。贷款及垫款总额54,652.2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124.56亿元,增长6.06%,同比多增701.97亿元。其中,公司贷款(不含贴现)、个人贷款(不含信用卡)及信用卡贷款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增加1,951.89亿元、1,278.98亿元和123.0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81,985.6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28%。客户存款总额54,562.8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569.33亿元,增长7.00%,同比多增660.25亿元。其中,公司存款及个人存款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增加1,969.92亿元和1,599.41亿元。

  2023年1-9月,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514.33亿元,同比增长9.19%,实现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A)0.80%,同比上升0.03个百分点,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AE)11.30%,同比上升0.19个百分点,投资回报提升;实现营业收入1,562.28亿元,受息差持续收窄等因素影响,同比下降2.62%;其中,实现利息净收入1,092.39亿元,同比下降1.90%,净息差1.82%,同比下降0.14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利率下行影响,资产收益率持续承压,存款成本相对刚性所致;非利息净收入469.89亿元,同比下降4.25%,主要是受市场因素影响,理财手续费下降,同时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减少所致。

  3.2重点业务及指标

  三大核心能力建设

  本行始终以“342强核行动方案”为指引,紧密围绕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综合融资三大核心能力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效。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客户管理资产余额(含市值)达4.18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2%;理财产品总规模1.6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63%;综合融资余额12.83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28%。

  服务实体经济

  本行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监管机构信贷领域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023年前三季度,本行紧跟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加大对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的业务拓展。大力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大对绿色信贷、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绿色信贷、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分别为4,282.92亿元、5,035.11亿元、2,470.84亿元,较上年末增幅分别为28.20%、18.69%、22.2%,以上贷款增速均高于贷款总体增速。

  2023年前三季度,本行持续加大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强化体制机制支撑,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加大政策资源保障力度,落实减费让利政策,加强风险合规管理主动性与有效性,推动普惠金融业务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296.1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36.24亿元,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1.24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客户数27.08万户,较上年末增加4.09万户。

  2023年前三季度,本行认真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严格落实监管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强化特色化服务能力,增加信贷资金投放,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质效。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涉农贷款余额5,546.45亿元,较年初增加677.15亿元;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394.65亿元,较年初增加63.99亿元,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1.84个百分点。

  板块业绩综述

  本行公司业务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导向,对公贷款规模稳定增长,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一般对公贷款余额24,859.6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65.64亿元,增幅8.11%,较去年同期提升2.02个百分点。2023年前三季度,本行与中信集团协同持续深化,与中信证券、中信信托等中信集团内金融子公司的合作不断加深,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对公财富规模达1,949.17亿元。本行聚焦对公客户综合经营和深度经营,不断完善分层分类客户经营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对公客户总数112.62万户,较上年末增加8.89万户。本行持续加强服务新经济领域企业,累计服务“专精特新”企业17,853户,较上年末增加2,831户。

  本行零售业务以营业收入为牵引,坚持在价值创造中提升发展质效。财富管理坚定构建投研驱动的智能化投顾服务体系,围绕个人客户生命周期,做好客户重点人生阶段的资产配置及养老储备,将客户价值、银行价值融合并同步提升。2023年前三季度,本行坚持净值化能力转型,带动零售管理资产规模提升,代销基金逆势布局,代销保险持续提升期缴业务占比、提升价值贡献,私行家族信托服务方案升级、跨境金融产能释放,零售管理资产增长动能更加多元。零售信贷业务保持增长势能,加大住房按揭业务投放力度,持续布局消费金融,提升信用卡分期交易、信贷规模。本行聚力高质量获客和精细化经营,新客获取激活、全量客户经营能力提升显著。2023年1-9月,新激活借记客户累计超500万户,9月当月移动支付月活合约数超2,000万个;打造超级渠道1.0,以客户旅程为主轴,聚焦重点及高潜客群,全渠道自动化部署经营策略,数字化能力支撑“全客户、全产品、全渠道”精准适配。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客户总数1.34亿户,较上年末增加703.84万户。

  本行金融市场业务大力支持实体经济融资,2023年1-9月票据业务累计向13,342户企业提供贴现融资服务。其中,服务小型、微型企业9,272户,占客户总数69.49%,同比增加1,402户;累计办理票据再贴现1,907.28亿元,同比增加654.19亿元,增幅52.21%。本行积极履行银行间市场核心交易商职责,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2023年1-9月,外汇做市交易量合计2.06万亿美元,同比增长33.77%;债券及衍生品做市交易合计6.13万亿元,同比增长32.68%。本行坚持以同业客户需求为中心,进一步做深客户、做大销售、做活生态、做优平台、做强支持。截至报告期末,“金融同业+”平台签约客户数量累计达2,798户,较上年末增长133户。2023年1-9月,平台累计交易量达13,128.00亿元,同比增长98.74%。

  3.3风险管理

  2023年前三季度,本行紧扣稳增长、扩内需、防风险主线,将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导向和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入推进“五策合一”,围绕稳投资、促消费,强化融资力度和综合服务,持续增加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深化中小客户经营,积极拓展消费民生金融服务。强化统一授信管理和集中度风险防控,进一步优化授信结构。持续推进审管检一体化,优化专职审批人机制,完善贷投后管理体系,深入开展重检,提升全流程风控质效。强化全口径资产质量管控,抓实重点客户临期管理和分层分类监测,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推进重点项目化解处置,加大现金清收力度,在有力“稳质量”的同时,向问题资产要效益。

  本行强化全行数字风控统筹,持续提升风险管理技术研发能力,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多层次应用。2023年前三季度,本行持续提升个人信贷、汽车金融、普惠金融、交易银行、国际业务等线上化业务的风控能力,推进大数据风险预警。持续建设全面风险智慧管理平台,推动信用、市场、操作三大风险系统功能集成和优化。不断提升数字风控工具在贷前审批、贷后管理、催收管理、问题资产处置等授信流程中的应用,赋能业务发展。

  房地产风险管理

  本行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稳步落实“提质量、稳存量、优增量”的授信策略。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增量业务,综合考虑区域、主体、项目布局,重点支持优势区域、优质房企,优先支持国家政策鼓励的刚需改善性住宅项目、长租房和保障房项目,择优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抓住机遇做好存量风险化解,协助地方政府做好“保交楼、稳民生”相关工作,强化风险项目分层分类管理,防范房企集团大额授信风险。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方面,本行积极落实国家及各地政策要求,把握住房按揭市场趋势,满足购房者合理购房需求,加大按揭投放力度。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9,570.5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9.61亿元。本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其余额占全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余额的73.27%。同时,本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最新加权平均抵押率维持在约36%,抵押物充足,抗风险能力较强。受房地产市场遇冷、经济增速放缓等影响,住房按揭不良率较年初有所上升,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不良率0.53%。本行将持续强化体系化风险防控体制机制,严格把控项目准入,落实贷款调查、审查及贷后检查要求,积极防控房地产市场风险,保持按揭资产质量稳定。

  3.4资产质量

  2023年前三季度,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复杂,商业银行资产质量面临较大压力。本集团对贷款质量的变化趋势做了充分的预期和应对准备,采取了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加大了风险化解及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将不良贷款的变动情况处于可预计和可控范围内。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一升一降”,资产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668.0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88亿元;不良贷款率1.22%,较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9.51%,较上年末上升8.32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56%,较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

  ■

  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3.5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根据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计算和披露资本充足率,报告期内满足监管相关资本要求。同时,在满足监管计量标准的基础上,本集团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计提储备资本、逆周期资本和附加资本,其中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附加资本要求为0.5%。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81%,较上年末上升0.07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10.59%,较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2.65%,较上年末下降0.53个百分点。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42%,较上年末上升0.09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10.29%,较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2.42%,较上年末下降0.62个百分点。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注: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计算和披露资本充足率。从2022年第一季度起,本集团将阿尔金银行纳入资本并表范围(含各级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及流动性覆盖率指标)。

  3.6杠杆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3.7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

  四、股东信息

  4.1截至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注:(1)本行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本行无限售条件股份。

  (2)上表中A股和H股股东持股情况分别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本行股东名册统计。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股票的机构,其中包括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持有的沪股通股票。

  (4)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金控”)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简称“中信有限”)的全资子公司,中信有限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中信股份确认,截至报告期末,中信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含中信有限、中信金控)合计持有本行股份32,284,227,773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65.93%,其中包括A股股份28,938,928,294股,H股股份3,345,299,479股。中信金控直接持有本行股份31,406,992,773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64.14%,其中包括A股股份28,938,928,294股,H股股份2,468,064,479股。

  (5)冠意有限公司(Summit Idea Limited)确认,截至报告期末,其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2,292,579,000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4.682%。冠意有限公司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湖中宝”)的全资附属公司。除上述股份外,新湖中宝全资子公司香港新湖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股份153,686,000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0.314%。

  (6)上表中普通股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中国建设银行57.31%的股份。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表中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7)就本行所知,截至报告期末,上表中股东不存在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的情况。

  4.2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注:(1)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上述优先股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根据公开信息,本行初步判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存在关联关系,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已发行的优先股股份总数的比例。

  五、其他提醒事项

  5.1 对二级资本债券行使赎回选择权

  2023年9月,本行全额赎回于2018年9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的10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有关情况请参见本行于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发布的相关公告。

  5.2 新聘或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4月17日,本行董事会选举方合英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自2023年8月3日起,方合英先生正式就任本行董事长。

  2023年4月17日,本行董事会聘任刘成先生为本行行长。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自2023年8月3日起,刘成先生正式就任本行行长。

  2022年11月16日,本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周伯文先生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自2023年8月31日起,周伯文先生就任本行独立董事。鉴于周伯文先生已正式就任本行独立董事,已在本行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的何操先生自2023年8月31日起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

  5.3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依据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刊登的公告。

  六、季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2023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2023年9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3年10月26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续)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续)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续)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3年10月26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9个月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3年10月26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

  (含本行子公司个人客户管理资产。)

  (为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口径。)

  (因本行对公客户管理需要,对专精特新企业统计口径略有调整,年初基数已相应回归计算。)

  (指行业研究、授信政策、审批标准、营销指引、资源和考核政策。)

  (指审批、贷投后管理、重检一体化。)

  (以本行一级分行所在城市为一二线城市统计。)

  (最新加权平均抵押率=贷款余额/押品最新估值*100%。)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23-07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10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黄芳、周伯文等2名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方合英董事长主持,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信银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信银行2022-2026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23-07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10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监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监事魏国斌、刘国岭、李蓉、程普升、陈潘武现场参加了会议,监事孙祁祥、曾玉芳通过视频参加了会议,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由魏国斌监事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

  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本行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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