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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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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丰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进龙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小丽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丰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进龙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小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丰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进龙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小丽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丰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进龙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小丽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丰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进龙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小丽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丰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进龙会计机构负责人:陶小丽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69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70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72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丰华、GAVIN JL FENG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于2023年10月26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丰华、GAVIN JL FENG的任一/多个主体。(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二)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843,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2%。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丰华、GAVIN JL FENG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于2023年1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7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GAVIN JL FENG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964,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4797%,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32,316,700元,增持计划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12个月,即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后续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等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3-071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丰华、GAVIN JL FENG出具的《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和持有公司股份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二、承诺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内在价值合理反映,公司实际控制人丰华、GAVIN JL FENG承诺,自2023年10月26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且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对新增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的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丰岳、丰其云、杨金生、赵红美、严华锋、马文杰、陈轶、孙涛、孙玲玲、张进龙、谢文杰承诺,自2023年10月26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承诺人员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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