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2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珍贵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京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珍贵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2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十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7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提案1-6、8-1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涉及提案1的关联股东需对相关提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提案1、7、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11月8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吕品、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2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控股”)函告,获悉怡亚通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权已办理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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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当日,怡亚通控股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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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文件
股票质押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2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总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可分期分批办理,每笔业务金额、期限等由具体合同或文件约定为准。由公司为子公司的还款义务及/或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担保,并通过债务加入与上述三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向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以具体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2、高新投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高新投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保理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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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新投保理近三年发展状况
高新投保理成立于2019年10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保付代理、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的开发、企业信用征集评估、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目前,高新投保理正处于前期发展阶段,截止2023年09月30日,实现营业总收入2,364.68万元,净利润2,069.72万元,未来业务发展前景良好。
3、高新投保理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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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高新投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高新投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方。
5、履约能力分析
高新投保理生产经营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总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可分期分批办理,每笔业务金额、期限等由具体合同或文件约定为准。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合作是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利率依据市场利率确定。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转让等安排。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促进子公司日常业务运作及发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披露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高新投保理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499.55万元。
七、监事会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
作保理业务的议案》。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已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2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保理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总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可分期分批办理,每笔业务金额、期限等由具体合同或文件约定为准。由公司为子公司的还款义务及/或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担保,并通过债务加入与上述三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向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以具体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拟向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云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广州云启怡亚通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低风险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广州云启怡亚通控股股东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51%对该笔授信的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20万元),公司作为广州云启怡亚通的第二大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49%对该笔授信的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8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2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保理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总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可分期分批办理,每笔业务金额、期限等由具体合同或文件约定为准。由公司为子公司的还款义务及/或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担保,并通过债务加入与上述三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向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以具体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怡亚通大泽”)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追加广西怡亚通大泽自然人股东聂峰辉为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五家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怡亚通馨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小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怡亚通馨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小店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和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授信及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的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保证金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的质押等)、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拟向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向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付款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向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付款保函,用于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与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为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云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广州云启怡亚通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低风险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广州云启怡亚通控股股东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51%对该笔授信的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20万元),公司作为广州云启怡亚通的第二大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49%对该笔授信的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8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12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与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保理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总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可分期分批办理,每笔业务金额、期限等由具体合同或文件约定为准。由公司为子公司的还款义务及/或还本付息义务提供担保,并通过债务加入与上述三家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向高新投保理申请保理供应链业务合作,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以具体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2)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怡亚通大泽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怡亚通大泽”)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追加广西怡亚通大泽自然人股东聂峰辉为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五家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五家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怡亚通馨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小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怡亚通馨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小店支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卓优云智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和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授信及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信申请的金额、融资币种、额度期限、担保方式(保证金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的质押等)、授信形式及授信用途,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向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付款保函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向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付款保函,用于深圳市腾飞健康生活实业有限公司与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8)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为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广州云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云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广州云启怡亚通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低风险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的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广州云启怡亚通控股股东广州白云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其所持股权比例51%对该笔授信的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20万元),公司作为广州云启怡亚通的第二大股东按照所持股权比例49%对该笔授信的敞口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8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合并报表内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汕尾怡亚通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汕尾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无相关财务数据。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合并报表外的担保
1、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与参股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子公司与参股公司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429,592.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38,356.6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03,922.85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88,584.06万元的236.77%,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35,147.29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8,546.92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65,208.21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888,584.06万元的18.5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