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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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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3临-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V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V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相应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明确了权益工具的股利支出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明确了股份支付从以现金结算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通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V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V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V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V适用 □不适用

  ■

  (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3.9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司东晟地产东晟广场项目完成全部住宅楼及部分商铺交房并确认收入;

  (2)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24.6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司东晟地产确认东晟广场项目售房收入,结转相关成本;

  (3)年初至报告期末,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231.5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司东晟地产缴纳增值税附加及土地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加;

  (4)年初至报告期末,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35.5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司东晟地产东晟广场项目完成全部住宅楼及部分商铺交房,结转的营销代理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5)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9.6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银行长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6)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68.6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

  (7)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0.53%,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完成精信小贷股权转让并确认相关收益;

  (8)年初至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224.05%,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环三实业收回法院执行款,冲回信用减值损失;

  (9)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处置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20.99%,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完成海上风电B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结算并确认相关收益;

  (10)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2.70%,主要原因系上年将无需支付的往来款转入营业外收入;

  (1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78.5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捐赠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12)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48.1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司东晟地产应缴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43.4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将自有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2)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55.4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赎回结构性存款;

  (3)报告期末,存货较上年末减少64.8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司东晟地产东晟广场项目完成全部住宅楼及部分商铺交房,存货减少;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53.3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大额存单增加;

  (5)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81.0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古田光伏项目在建工程增加;

  (6)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偿还全部短期借款;

  (7)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减少96.5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司东晟地产东晟广场项目完成全部住宅楼及部分商铺交房并确认收入,合同负债减少;

  (8)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97.5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子公司东晟地产东晟广场项目完成全部住宅楼及部分商铺交房并确认收入,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少;

  (9)报告期末,预计负债较上年末减少86.3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浮鹰公司5.2交通事故剩余部分劳务者受害纠纷案件完结并支付相关赔偿费用;

  (10)报告期末,专项储备较上年末增加10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按规定计提专项储备;

  (11)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较上年末增加382.0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实现盈利。

  ■

  (1)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9.7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水力售电收入及子公司东晟地产收到的按揭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2)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7.7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货币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及上年同期收到精信小贷股权转让款;

  (3)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2.0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偿还的借款及利息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V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V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凌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芳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凌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芳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V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V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3董-07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人,名单如下:

  陈凌旭、许光汀、陈胜、陈丽芳、陈强、王辉、刘宁、郑守光、温步瀛。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凌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临-2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总部现租赁的办公场所已出售,为保证我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评估价为基础,租赁东晟广场9#写字楼14-16层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租期3年,年租金3,660,612元(含增值税及有关税费)。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信息化改造实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信息化改造事项,投入费用控制在含税价1200万元内,并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实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放弃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11.9048%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产权中心”)拟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交中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48,583.77万元作为参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海交中心11. 9048%股权。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认为:本次转让的股权2022年底账面净资产价值约2,530.84万元、评估值约5,783.8万元,增值率128.53%,增值率明显偏高;海交中心主营业务尚处于亏损状态,盈利能力较差,已被列入公司低效资产;目前公司持有海交中心4.7619%股权,且自参股以来,从未获得过该项目的投资收益,根据海交中心目前发展状况,即使公司受让该股权,所持有的股权也只有16.6667%,在没有分红的情况下,基本没有投资价值;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董事会同意放弃海交中心11. 9048%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放弃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11.9048%股权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放弃海交中心11. 9048%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5、审议《关于制定〈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2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9、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1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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