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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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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V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V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V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V适用 □不适用

  主要是债务重组及注销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V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V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同期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4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及存在减值迹象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和范围

  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3,066.1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13,089.81万元,主要为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计提-23.6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计提依据为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

  (一)应收账款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根据上述标准,2023年1-9月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089.81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根据上述标准,2023年1-9月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3.6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1-9月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2023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3年1-9月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066.15万元,将减少2023年1-9月的净利润13,066.15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1-9月所有者权益13,066.15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1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2023年10月1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2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2023年10月1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可馨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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