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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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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3-058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股东高新金通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6,620,9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高新金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高新金通自2023年5月16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股份2,81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32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高新金通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未违反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新金通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高新金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3-059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及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金通”)及一致行动人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金通二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5%以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导致的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2.13199%,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致使的累计被动权益变动比例为0.03639%。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单位:股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高新金通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未违反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高新金通及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高新金通及一致行动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报备文件

  高新金通及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0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获批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取《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交字(2023)26号】文件,公司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获得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批准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编号):基于热电厂烟气细颗粒物等污染物治理及碳捕集和利用技术集成示范(2023YFE0199300)

  2、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周期:36个月(2023年1月-2025年12月)

  4、项目参与单位:本项目中方和韩方负责单位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韩国SNCo., Ltd.。浙江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与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科研单位与企业作为中方参与单位,韩国能源研究所和Youngwoo Greentech Co., Ltd.为韩方参与单位。

  5、项目经费:项目总经费2,2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经费748.72万元。

  6、项目主要目标:拟通过开展热电细颗粒物深度控制和二氧化碳捕集利用技术研究工作,在国内外形成细颗粒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及二氧化碳高效捕集利用的示范平台与引领力量。项目成果应用于电厂烟气颗粒物深度减排和CO2 捕集和利用,为热电行业实现超低排放和“双碳”目标提供科技支撑,并提升我国在污染深度治理和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二、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由公司牵头的国家重点专项的落地,是对公司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认可,有助于强化公司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研发和科技创新应用,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具有积极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该项目的执行存在一定周期,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技术、政策方面的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国科交字(2023)26号】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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