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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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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3-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3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4,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47,169.7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152,830.2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8,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39,152,830.21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31-00005号《验资报告》。

  二、股权激励

  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激励计划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0,000股限制性股票。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激励计划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0,0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公司自用资金,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210,000股。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31-0002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6月13日止,公司向回购限制性股票对象支付货币合计人民币1,247,054.63元,其中减少股本人民币21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1,035,300.00元;

  2023年7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9.12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2%。

  三、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2023年6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6月21日,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47.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31-00053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6月26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货币出资合计人民币2,787,10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47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317,100.00元;

  四、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3年4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 元(含税),2023年7月12日,根据股权登记日总股本527,191,000.00股,分配利润126,525,840.00元。

  五、出售全资孙公司浙江益中封装技术有限公司事项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益中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益中封装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2,300万元转让给浙江晶能微电子有限公司。该事项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9月25日,浙江益中封装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六、土地收购事项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及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收购的议案》,浙江温岭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坐落在温岭市城东街道横山头村锦屏大道(压铸厂)、城东街道横山头村锦屏大道(锦屏厂区)、温岭经济开发区泽坎公路(股份总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益中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位于城西街道莞田村万昌西路(九分厂)、位于城东街道横湖桥村横湖中泽坎路公路东侧(原六分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益荣智能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城东街道横山头村曙光路6号(益荣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收购,收购款及补偿款共计125,128.9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由九龙汇开发支付的土地收购款及补偿款共计93,846.72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徐志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传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茅海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徐志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传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茅海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概述

  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钱江摩托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钱江”)及公司全资孙公司浙江益中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中电气”)、浙江益荣智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荣机械”)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减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安徽钱江摩托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注:安徽钱江成立于2023年8月2日,故2022年无数据,2023年9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浙江益中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浙江益荣智能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子公司减资共计45,883万元注册资本,为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合并或调整所需,有利于降低公司投资风险,便于公司投资管理。本次减资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资子公司浙江益中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中电气”)将其持有的浙江益中封装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中封装”)100%股权以12,300万元转让给浙江晶能微电子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益中电气封装业务已出售,益中电气需从益中封装采购半导体功率器件,以满足原订单的交付需求。相关业务存续时间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

  2、益中封装为公司控股股东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徐志豪先生、杨健先生、黄海燕女士、许兵先生及郭东劭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浙江益中封装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注:益中封装成立于2023年6月21日,因此2022年度无数据,2023年9月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益中封装为公司控股股东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益中封装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具有履约能力,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社会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价格不偏离第三方公允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益中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益中封装技术有限公司

  (一)产品的供应

  1、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半导体功率器件销售,预估销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0000),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代码、单价等以合同附件的报价单为准,具体供货数量以采购单为准(以后单价如有改动,依据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以合同附件的报价单体现)。

  2、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交易的价格是市场公允价,双方交易不侵犯任何一方利益。

  (二)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1、甲方以现金、银行电汇、银行电子承兑等方式支付货款。

  2、结算方式为:月结60天。

  3、产生的货款待甲方收到客户货款后,再支付乙方货款。

  (三)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0.3% 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接收,应当按照产品质量等实际情况付款;如果甲方不同意接收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退货或调换,并承担退货或调换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0.3%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或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产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送达的产品,如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错发接货人,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无质量问题,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可中途退货。经乙方同意后可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0.3%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予以实际的损失来赔偿。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的0.3%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天向乙方偿付逾期货款总额的0.05%作为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停止交货。甲方还应承担乙方为甲方准备货物所产生的货款,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费,封装费,运输费,人工费等。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5)如甲乙双方间产生纠纷,在未明确责任及解决方式前,甲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货款。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在履行的过程中产生争议,供、需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营业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查询取证费)由败诉方承担。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益中电气封装业务已出售,益中封装需从益中封装采购半导体功率器件,以满足原订单的交付需求,交付完成后将不再产生此项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因公司出售益中封装100%股权事项于2023年9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本公告日,公司与益中封装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8.4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14,087.85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益中电气的封装业务已出售,需从益中封装采购半导体功率器件,以满足原订单的交付需求,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参考依据,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钱江摩托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钱江摩托《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钱江摩托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志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钱江摩托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钱江”)及公司全资孙公司浙江益中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中电气”)、浙江益荣智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荣机械”)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益中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向浙江益中封装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半导体功率器件,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采购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志豪先生、杨健先生、黄海燕女士、许兵先生及郭东劭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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