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大集合产品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大集合产品平安证券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10月25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stock.pingan.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11-8)咨询。
本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大集合产品资产,但不保证大集合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大集合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平安证券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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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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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集合计划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对集合计划进行估值,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2.本集合计划收益“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集合计划份额);
3.投资者分红日前解约情形下,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按解约日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支付,其实际投资收益与支付收益的差额(损益)由集合计划资产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stock.pingan.com/
2、 平安证券客户服务中心热线:95511-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