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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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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00 证券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3-04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04,436,06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04,436,061股。

  ●  本次股票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电力”)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一)股票发行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0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6,096,765,600元。

  (二)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对应的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对应的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04,436,061股,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未发生因送红股、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本次限售股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为认购募集配套资金的19名特定投资者。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投资者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体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长江电力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04,436,061股;

  (二)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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