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或“公司”)原定于2023年10月26日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31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3-065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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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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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3-41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湖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一2023年湖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全景财经”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 14:00-17:00。届时公司将在线就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光伏建筑项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32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光伏建筑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成都5G互联科创园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二、三标段工程,该项目为含有光伏幕墙的BIPV工程,中标金额约为1.37亿,约占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0.76%。
该项目位于成都市高新区,最高建筑约116米,工期预计440天,建成后将成为成都市重要的国际交流窗口和创新创业平台。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兑付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62 证券简称:天风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7号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成功发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票面利率为3.70%,短期融资券期限为361天,兑付日期为2023年10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号)。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兑付了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3,109,783,561.64元。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3-72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2]京74民初96号)、《民事案件举证通知书》([2022]京74民初96号)以及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民事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通知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023年10月24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74民初96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原告: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法定代表人: 肖鹰,董事长。
被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路北、天义路西兴业集团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吉兴业,董事长。
原告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与被告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0日立案。原告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54,032.74元,减半收取计277,016.37元,由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负担 (已交纳 )。
二、本次裁定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裁定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亦未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74民初96号)。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