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3-5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现就提名陆前进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 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3-5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现就提名李茹兰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 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3-50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现就提名吴革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吴革先生目前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为4家。被提名人吴革先生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过渡期内,通过主动辞职、换届不再连任等方式减少兼职家数,确保在过渡期结束后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兼职家数的规定。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 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3-49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赵英伟、罗成、刘晓勇作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另外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赵英伟先生,工程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务总监助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会副主席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赵英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英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成先生,会计与金融硕士。曾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投资管理总监、公司管理总部副总裁、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总裁,民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罗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罗成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晓勇先生,管理学学士。曾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管理总部资金管理总监、资金管理总部资金管理总监、资金管理总部副总裁、资产财务管理总部副总裁、资产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等。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刘晓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晓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民控 公告编号:2023-48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方舟、刘庆久、刘楚然、冯壮勇、陈卫民、桑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以单项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提名吴革、李茹兰、陆前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以单项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同意方舟、刘庆久、刘楚然、冯壮勇、陈卫民、桑萍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吴革、李茹兰、陆前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及独立董事专业度和敬业度,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税前8,0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税前15,00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舟先生,经济学博士,经济师。曾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执行委员会秘书长,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
方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方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庆久先生,工学学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水利部江河开发中心科员,建设司主任科员,办公厅秘书(副处级),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生命人寿驻京联络处主任,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现任泛海在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庆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庆久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楚然先生,199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外交学院文学学士和文学硕士学位。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董事长办公室主任、董事长助理。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投资与经营管理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泛海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楚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楚然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壮勇先生,法学硕士。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总监、助理总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法律合规总监、风险控制总监,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风控法务总监,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冯壮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冯壮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卫民先生,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中铁工程总公司第三工程局项目财务部长,先后在北京博集天卷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北京博润恒业科技文化有限公司担任成本会计、主管会计,曾任第一视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财务部主管会计、北京中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管理总部会计经理、会计高级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资产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陈卫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卫民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桑萍女士,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水险核保人;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经理;上海晨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客户部处长、分公司部门总经理;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商业和再保险部总经理、重客经纪部总经理等。现任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桑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桑萍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革先生,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第六、七届理事会理事,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加科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股份代号: 1167)独立董事、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革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吴革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茹兰女士,硕士学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访问学者,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山东工业大学(现山东大学)助教、讲师,山东财政学院经济学院教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李茹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茹兰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茹兰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陆前进先生,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国际金融系常务副主任、国际金融系党支部书记。
陆前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陆前进先生已经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陆前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