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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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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3-086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本报告期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中国轮胎行业整体经营形势全面复苏的机遇,守初心、稳经营、促发展,持续保持稳健增长发展态势,不断夯实中国轮胎品牌参与全球化竞争的能力,努力为客户、股东、员工、社会创造价值,产销量、营收、利润等各项指标创历史新高,公司综合实力再上一个新台阶。

  2023年1-9月,完成轮胎产量2,125.77万条,较上年同期增长31.26%;其中,半钢胎产量2,071.45万条,较上年同期增长30.66%;全钢胎产量54.32万条,较上年同期增长59.27%。完成轮胎销售2,165.21万条,较上年同期增长28.35%;其中,半钢胎销量2,113.21万条,较上年同期增长27.23%;全钢胎销量52.00万条,较上年同期增长100.62%。实现营业收入574,203.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338.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5,728.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87%。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506,141.8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5.50%,公司净资产1,146,950.7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50.45%。

  (二)其他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

  (1)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次调整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受理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的通知。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关于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审核通过的告知函。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公司于2023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2号)。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2023年8月21日,公司本次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2023年8月30日,公司向20名特定发行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94,307,847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在摩洛哥投资建设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事项

  (1)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在摩洛哥投资建设高性能轿车、轻卡子午线轮胎项目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5月5日,公司公告了境外摩洛哥子公司注册完成的相关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3年6月5日,公司公告了摩洛哥项目获得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青岛市商务局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等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的相关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1)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自2023年2月22日首次增持之日起3个月内,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1)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8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205,569股,本次回购方案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4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美国商务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反倾销调查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初裁结果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美国商务部对泰国乘用车和轻卡轮胎反倾销调查第一次年度行政复审初裁结果的公告》,公司子公司森麒麟泰国作为本次复审的强制应诉企业之一,本次复审初裁单独税率为1.24%,表明了其运营管理的合规性及参与国际化竞争的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因本次复审目前处于终裁调查阶段,预计终裁结果将于2024年一季度公布,当前森麒麟泰国仍在执行17.06%的原审税率,具体执行的反倾销税率尚需待终裁结果公布后进行调整,终裁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后不减持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龙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之日即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2023年9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秦虎先生、青岛森宝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伟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忠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玲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6名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26,541,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2023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研发中心主任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林文龙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Philippe OBERTI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一职,分管研发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秦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华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全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秦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华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全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3-080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

  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徐文英女士、宋希亮先生自2017年11月18日起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徐文英女士、宋希亮先生连续任职即将届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和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丁乃秀女士、谢东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丁乃秀女士、谢东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谢东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事项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变更将会导致董事会任职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在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调整情况如下:

  ■

  上述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本次拟选举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委员任职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独立董事选举任职生效前,徐文英女士、宋希亮先生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文英女士、宋希亮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徐文英女士、宋希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徐文英女士、宋希亮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

  1、丁乃秀女士个人简历;

  2、谢东明先生个人简历。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

  1、丁乃秀女士个人简历

  丁乃秀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赛轮轮胎(601058.SH)独立董事,伟隆股份(002871.SZ)独立董事,国恩股份(002768.SZ)独立董事,瑞丰高材(300243.SZ)独立董事,北化高科(873729.NQ)独立董事。现任青岛科技大学高性能聚合物研究院教授,青岛三力本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泰科(301022.SZ)独立董事。

  丁乃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丁乃秀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丁乃秀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谢东明先生个人简历

  谢东明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科陆电子(002121.SZ)独立董事,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

  谢东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谢东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谢东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丁乃秀作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声明: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丁乃秀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3-082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谢东明作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声明: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声明人:谢东明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3-083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丁乃秀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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