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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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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3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合计5,570,186.61元具体项目为本集团与工厂拆迁相关的员工补偿款。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继续践行高质量增长,充分发挥品牌渠道优势,深耕零售优势渠道和优质工程,努力提升全价值链效率和效能,精益运营、降本增效。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7.31亿元、同比增长13.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9亿元、同比增长224.6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51亿元、同比增长2,739.79%。毛利率同比提升3.37个百分点。

  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

  法定代表人:何新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包建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春甫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何新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包建永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春甫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新明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0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监事占东鹏控股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东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59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何颖、甘清仁、殷素红、路晓燕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出席董事占东鹏控股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的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提名并增补邵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见本公告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下列四个实施细则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8.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上述修订涉及条文序号变动的,以修订后条款序号为准。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4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2、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及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3、议案1.00、2.00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议案3.00、4.00、5.00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一楼前台。邮政编码:52803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虹、赖巧茹

  电话号码:0757-82666287     传真号码:0757-82729200

  电子邮箱:dongpeng@dongpeng.net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27号东鹏总部大厦25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031

  6、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12”,投票简称为“东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

  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 2023-062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工作原因,孙谦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4)。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并增补邵钰先生为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钰,男,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有美国居留权。本科毕业于苏州大学,研究生毕业于芝加哥大学布斯商学院。曾就职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现任珠海喜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邵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1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3,000,000股,发行价格11.35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3,0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2,983,000.00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067,000.00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第0055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3,506.70万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3,569.6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4,499.9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9,284.70万元(含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642.27万元及各账户银行利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167,571,179.87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2023年9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3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目前募集资金有部分暂时闲置,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要求,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在上述期限内,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586.50万元(本数据按2023年9月30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计算,仅为测算数据)。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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