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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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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46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0月23日收到董事长王戎先生、董事张小平先生的书面辞职函。王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张小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戎先生、张小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戎先生、张小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其辞职函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选举新任董事及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工作。

  王戎先生、张小平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戎先生、张小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4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10月23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王亮先生的书面辞职函。根据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王亮先生符合公司离岗待退条件,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王亮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亮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因此,在公司补选出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前,王亮先生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职工代表监事职责。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职工代表监事的补选工作。

  王亮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监事会对王亮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4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9月1日,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23年9月1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11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准备回复工作。由于本次回复工作涉及内容较多,部分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核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4)、《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5)。

  延期期间,公司及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由于本次回复工作涉及内容较多,部分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核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进一步加快《问询函》的回复工作进度,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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