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0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3-038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1,260,62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1,260,629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99号)核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厦门银行”)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3,912,789股,并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2,639,127,88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75,215,09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3,912,789股,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447,910,013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91,260,629股,共涉及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奥勤贸易有限公司等100名股东,锁定期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0月27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本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承诺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厦门银行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厦门银行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厦门银行回购该等股份。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人股东持股期限有其他要求,以监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如果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持有厦门银行股份数量的三分之一。

  (二)厦门华铃集团有限公司、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奥勤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发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春侨光印刷有限公司、杨志东承诺:自厦门银行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厦门银行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厦门银行回购该等股份。

  (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持有的厦门银行股份自厦门银行股份上市之日起,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三年,持股锁定期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持股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万股的员工股东承诺:所持的厦门银行内部职工股股份(股份数以厦门银行登记确认的为准),自厦门银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三年,持股锁定期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合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王冰先生、林义炳先生,金圆统一证券保荐代表人为姚小平先生、薛慧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联合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和金圆统一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厦门银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厦门银行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广发证券和金圆统一证券对厦门银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1,260,629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人员因人数较多,为便于投资者阅读公告,不逐一列示。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七、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3-039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匹狼集团”)持有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1,24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5%;本次质押后,七匹狼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0,400万股,占其持有股份数量比例为48.95%,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4%。

  ●  七匹狼集团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3年10月23日,本公司收到股东七匹狼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2,600万股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七匹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