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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3-74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3日在公司办公楼16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永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6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根据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0.8,相应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38万股由公司作废;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本期不能完全归属,其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48万股由公司作废。综上,董事会同意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8.46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飞回避表决。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办理29.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飞回避表决。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3-75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3日在公司办公楼16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方友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3-78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46万股。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并于2021年2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5、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并相应修订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8、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9、202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10、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根据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0.8,相应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38万股由公司作废;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本期不能完全归属,其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48万股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6万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及技术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归属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念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3-79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8人;

  2、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9.04万股;

  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办理29.0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年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1年2月7日、2021年2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于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并相应修订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9,515,065股的2.6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43.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18%,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1.12%;预留126.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8.88%。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79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7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公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4、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于2021年10月31日前(含2021年10月31日)授予,则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0月31日后授予,则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归属,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5、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2021年-2023年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针对2022年及2023年两个考核年度,依据当期业绩完成率(R),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系数如下:

  ■

  注:1、当期业绩完成率(R)指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或当期净利润完成率中的较高者

  2、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当期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当期营业收入目标增长率;当期净利润完成率=当期净利润实际增长率/当期净利润目标增长率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0月31日前(含2021年10月31日)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0月31日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2021年-2023年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依据当期业绩完成率(R),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系数如下:

  ■

  注:1、当期业绩完成率(R)指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或当期净利润完成率中的较高者

  2、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当期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当期营业收入目标增长率;当期净利润完成率=当期净利润实际增长率/当期净利润目标增长率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2021年度: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系数。2022及2023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系数×个人层面系数。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并于2021年2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5、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并相应修订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8、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9、202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10、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人数由344人调整为34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量543.5万股保持不变。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7月8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7.79元/股调整为7.69元/股。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2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40人调整为31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43.5万股调整为521.5万股;54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董事会同意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24万股。综上,本次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24万股,本次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4.36万股。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8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7.69元/股调整为7.59元/股;同时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5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21人调整为19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6.5万股调整为124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董事会同意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32万股。综上,本次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2万股,本次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28万股。

  202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0.8,相应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0.39万股由公司作废;10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本期不能完全归属,其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5.216万股由公司作废。综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18人调整为308人,本次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606万股,本次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6.344万股。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6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0.8,相应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38万股由公司作废;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本期不能完全归属,其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48万股由公司作废。综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19人调整为18人,本次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6万股,本次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04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9月29日,授予部分于2023年9月30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18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1年9月29日

  2、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29.04万股

  3、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18人

  4、授予价格:7.59元/股(调整后)

  5、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本期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8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归属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同意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核查,公司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飞先生在归属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归属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290,400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247,385,700股增加至247,676,10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念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3-80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3年9月30日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7,340,293.77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行业应用及产品等客户款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运营服务客户款

  应收账款组合3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供应链管理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其他款项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f)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导致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减少17,340,293.7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3-81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2023年6月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3,00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83,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以下简称“科农行肥东支行”)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国创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云网”)、控股子公司安徽中科国创高可信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国创”)提供担保事宜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国创云网、中科国创与科农行肥东支行在一定期限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万元、200万元。本次担保均系原担保合同已到期,公司继续为国创云网、中科国创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国创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由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担保”)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该笔授信向高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合同签署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2、保证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分别为科大国创云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科国创高可信软件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万元、2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含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和罚息,以实际清偿时的未清偿余额为准)、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等,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7、保证期间:(1)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多笔借款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最后到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4)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敞口、信用证敞口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的次日起三年。(5)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的次日起三年。(6)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三年。

  (二)与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最高额信用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人: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借款人:科大国创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4、贷款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反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6、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最高债权本金金额及利息、违约金、费用等。

  8、保证期间:担保人依据合同约定向贷款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次日起三年;如主债务是分批到期的,则担保期间为担保人分批向贷款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8,011.93万元,全部为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83%,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信用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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