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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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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3-049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建祥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祥龙”)持有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3,01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1%,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6月19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7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股东建祥龙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3年7月12日~2023年10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3年7月28日~2023年10月25日。

  近日,公司收到建祥龙出具的告知函,建祥龙于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10月19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后,建祥龙持有公司股份41,7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7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建祥龙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10-21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3-050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国新双百壹号(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新双百壹号”)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新双百壹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1,200,214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1.78%减少至10.77%,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023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国新双百壹号发来的权益变动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注 1:国新双百壹号无一致行动人。

  注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注:以上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和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次减持比例为两者之差,与按减持股数计算的比例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新双百壹号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新双百壹号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国新双百壹号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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