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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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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3-04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王宫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持股比例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王宫傲持有公司股份62,18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王宫傲的通知,获悉其于2023年10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说明

  1、股东王宫傲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股比例降至4.84%,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王宫傲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是王宫傲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珠海中富64,285,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珠海中富总股本的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5%减少至4.84%。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大宗交易

  (二)大宗交易详情: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62,185,200,均未质押。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珠海中富的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王宫傲

  签字:

  日期:2023年10月1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此页无正文,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王宫傲

  签字:

  日期: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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