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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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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3-088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309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雪莹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22人,代表股份数量168,339,134股,占公司总股份(剔除库存股11,123,107股,下同)的14.34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数量142,622,9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15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数量25,716,1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191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20人,代表股份数量83,737,16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351%。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6),公司独立董事吴建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00、2.00、3.00项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吴建华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十项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8,339,134股。每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拟作为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71,560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498,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66%;反对1,840,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896,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020%;反对1,840,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9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拟作为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71,560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689,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01%;反对1,649,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087,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01%;反对1,649,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拟作为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71,560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689,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01%;反对1,649,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087,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01%;反对1,649,5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拟作为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98,560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476,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75%;反对5,862,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874,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91%;反对5,862,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0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拟作为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98,560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476,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75%;反对5,862,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874,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91%;反对5,862,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拟作为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98,560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476,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75%;反对5,862,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874,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91%;反对5,862,3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方式,选举李雪莹女士、李科辉先生、高良才先生、李华先生、孔继阳先生、吴亚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7.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雪莹

  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168,084,63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83,482,6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6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李雪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科辉

  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168,084,63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83,482,6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6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李科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良才

  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168,084,63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83,482,6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6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高良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华

  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168,084,63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83,482,6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6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李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孔继阳

  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168,084,63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83,482,6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6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孔继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亚飚

  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167,907,23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83,305,2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842%。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吴亚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方式,选举吴建华先生、佘江炫先生、蒋庆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8.01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建华

  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168,296,83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83,694,8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5%。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吴建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独立董事候选人佘江炫

  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168,105,83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83,503,8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14%。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佘江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3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庆哲

  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168,296,83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83,694,8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5%。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蒋庆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方式,选举曾钦武先生、杨艳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9.01监事候选人曾钦武

  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168,297,43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83,695,4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2%。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曾钦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

  9.02监事候选人杨艳芳

  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167,949,634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选举票数83,347,6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49%。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杨艳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

  10.0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295,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2%;反对4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佳、林嘉豪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3-089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针对“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9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奋斗者”第一期(2023年增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及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3年10月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15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公司拟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决策,与内幕信息无关,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建议,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已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讨论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3-090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选举金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金丽丽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金丽丽女士简历

  金丽丽,女,1981年出生,本科。2006年至2011年任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员;2011年4月至2019年11月任北京天融信科技有限公司福利主管;2019年11月至今任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HRBP;2020年10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金丽丽女士不曾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单位工作;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丽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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