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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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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3-067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萌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星国华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6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2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与上一期持平,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信永中和2022年度年审工作履行情况,认为:鉴于信永中和已对公司情况和本行业特性具有相当的了解程度,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资格、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承担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已获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从业经验,具备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3-069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中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可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复同意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的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期限

  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期限构成和各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发行的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发行的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七)担保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为无担保发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决定。

  (九)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十)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组织承销团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一)债券挂牌安排

  本次发行完毕后,在满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申请在中国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境内交易场所挂牌交易。

  (十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批文审定的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十三)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完成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债券期限、担保事项、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选择权或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等条款、网上网下发行比例、债券发行、登记与上市交易流通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挂牌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方式及金额;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上述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的方案为准。公司将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债务结构、债券市场融资成本等因素,在提交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并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后适时启动发行。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3-070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中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可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复同意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的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本次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期限构成和各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六)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七)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八)担保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为无担保发行。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决定。

  (十)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十一)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组织承销团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二)债券挂牌安排

  本次发行完毕后,在满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将申请在中国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境内交易场所挂牌交易。

  (十三)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批文审定的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十四)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完成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或终止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具体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申购和配售安排、上市地点、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申请挂牌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方式及金额;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上述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的方案为准。公司将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债务结构、债券市场融资成本等因素,在提交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并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后适时启动发行。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23-07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7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7日

  至2023年1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未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一11:30,14:00一17:30。

  (五)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重庆两江新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

  邮编:401122

  联系电话:023-63511570

  传真:023-63525880

  联系人:吴亦非先生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3-066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6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临2023-06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3-06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3-07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政策要求,推动可持续性经营,公司董事会同意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以现金及实物资产分期出资2,500万元,将其一分公司转设为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同意所属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重庆建工住新建设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3,200万元。增资后,该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8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建工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7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3-068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10亿元。

  ●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占比不超过单期总规模的95%,次级占比不低于单期发行总规模的5%。

  ●公司拟直接或协调其他主体向专项计划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对于专项计划优先级本息兑付及专项计划费用等提供差额补足义务。

  ●本次资产证券化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资产证券化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工作,即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设立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将公司所持有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

  本次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储架及首期规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分为优先级和次级,期限预计不超过3年。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基础资产。本次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公司(及子公司)依据工程合同和/或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对发包人享有的应收账款。

  (二)交易结构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通过设立专项计划来募集资金,并以专项计划募集资金向公司购买基础资产。专项计划拟储架申报、分期设立发行,储架总额度10亿元。

  本次专项计划期限预计为不超过3年,设置循环购买安排,由公司担任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基础资产的后续管理,包括提供新的基础资产、应收款的归集(含催收)与划转等工作。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占比不超过单期总规模的95%,次级占比不低于单期发行总规模的5%,优先级及次级占比根据每期基础资产情况并结合专项计划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专业机构综合意见确定。

  本专项计划的优先级面向合格投资者推介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认购方拟为公司非关联方(最终以证券化产品募集说明书及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为准)。

  (四)对董事会授权

  资产支持证券的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为提高公司决策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事宜,并具体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上述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资产支持证券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处理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上述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专项计划管理人介绍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据Wind金融数据,2023年1-6月,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914.32亿元,承销资产支持证券项目136只,承销规模及承销只数均为全市场第一。

  四、本次交易中提供差额补足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直接或协调其他主体向专项计划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对于专项计划优先级本息兑付及专项计划费用等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差额支付承诺对象: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

  差额支付承诺期限:承诺日起至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及专项相关计划费用清偿完毕。

  差额支付承诺的金额:不超过专项计划的优先级本息及相关专项计划费用之和。

  五、专项计划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专项计划方案实施后,满足入池条件的应收账款在转让给专项计划后将在公司账面终止确认。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同时,资产证券化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本专项计划方案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

  六、影响专项计划的因素

  本次专项计划因涉及差额补足事项,尚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市场情况发行。专项计划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产品结构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本次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临2023-072

  转债代码:110064        转债简称:建工转债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6人,实际出席的监事6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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