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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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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23163 债券简称:金沃转债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涌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披露了《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股东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原”)、上海涌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涌耀”)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1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79%),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7,51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79%)。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其它方式减持的,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截至该公告日,祥禾涌原、上海涌耀未实际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祥禾涌原、上海涌耀出具的《关于所持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祥禾涌原、上海涌耀的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公告后至本公告日,祥禾涌原、上海涌耀未实际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度等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情形。

  2、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祥禾涌原、上海涌耀此前发出的《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不存在违规减持行为。

  3、祥禾涌原、上海涌耀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涌耀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所持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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