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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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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3-045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0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法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3-046)。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江淮汽车 2023-047)。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3-046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部分资产,拟转让资产账面净值约421,201.94万元,拟转让资产评估价值约449,786.26万元,增值额约28,584.32万元,增值率为6.79%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能否顺利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自身资产结构,经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部分资产,涉及乘用车公司三工厂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以及土地使用权及乘用车公司新桥工厂构筑物和设备资产。

  上述拟转让资产账面净值421,201.94万元。经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拟转让资产评估价值449,786.26万元(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增值额28,584.32万元,增值率为6.79%。

  根据《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皖国资产权〔2016〕144号)文件要求,本次拟转让资产将以评估价值为依据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转让。转让的资产按照三个资产包形式挂牌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拟分三个资产包进行,具体如下:

  一包: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三工厂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二包: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三工厂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

  三包: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新桥工厂构筑物和设备。

  2.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本次拟出让资产均由公司购置、建设,2018年以来陆续投入使用,并按相关的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摊销,资产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4.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次资产转让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4月30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3年4月30日拟转让资产进行了审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1、定价依据:本次转让将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为基础。

  2、评估情况:

  本次拟转让资产,交易标的将按照三个资产包的形式挂牌交易,三个资产包的评估基本情况如下:

  一包:涉及乘用车公司三工厂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法评估,资产净值156,148.41万元,评估价值163,759.78万元,增值额7,611.37万元,增值率4.87%。

  二包:涉及乘用车公司三工厂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采用成本法、市场法评估,资产净值118,330.93万元,评估价值139233.56万元,增值额20,902.63万元,增值率17.66%。

  三包:涉及乘用车公司新桥工厂构筑物和设备。采用成本法评估,资产净值146,722.60万元,评估价值146,792.91万元,增值额70.31万元,增值率0.05%。

  上述拟转让资产账面净值421,201.94万元。经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拟转让资产评估价值449,786.26万元(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增值额28,584.32万元,增值率为6.79%。资产评估结果不包含增值税。

  四、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通过资产转让可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本次资产处置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涉及人员安排,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最终转让价格和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3-047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6日

  至2023年1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10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议案2已经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八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23年8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

  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

  股东账户级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

  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江淮汽车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2296835、62296837

  联系传真:0551-62296837

  邮编:230022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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