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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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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鑫景产业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开放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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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本基金已开放日常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暂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根据2023年10月19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因2023年10月23日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该日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并自2023年10月24日起恢复办理上述业务。2023年10月24日,本基金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2)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关于份额持有期的表述,请投资者关注下文。

  (3)景顺长城鑫景产业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A(基金代码:015162)和景顺长城鑫景产业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C(基金代码:015163)暂未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

  2.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与转换转出,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可赎回时间可能不同。赎回与转换转出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与转换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3.日常赎回业务

  3.1份额持有期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一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可以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一年的年度对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前一日止,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一年持有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每笔基金份额满一年持有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鑫景产业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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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已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5、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6、本基金已开放转换转入业务,自2023年10月24日起开通转换转出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的《景顺长城鑫景产业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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