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嘉合磐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0月19日起,对旗下嘉合磐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嘉合磐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D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自2023年10月19日起,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07014;C类基金份额007015;D类基金份额019804;E类基金份额009739)
2、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本次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次增设的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3、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C类、D类或E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目前已持有本基金A类或C类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仍然留为对应的A类或C类份额。
本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3、本基金本次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自2023年10月19日起开通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赎回(含转换转出)等业务。本基金本次增设的E类基金份额暂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赎回(含转换转出)等业务;其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赎回(含转换转出)等业务安排,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前发布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由于基金销售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次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4、新增的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本次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
(2)本次增设的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3)本次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
(4)本次增设的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同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D类和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738号1幢32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A楼
法定代表人:金川
电话:021-60168270
传真:021-65015087
联系人:陈晓瑜
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299
网址:http://www.haoamc.com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 trade.haoamc.com/etrading/
(3)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信交易平台
微信公众号:嘉合基金
(4)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D类和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其他销售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增设D类和E类基金份额及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届时将相应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进行相应更新。
四、重要提示
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修订事宜自2023年10月19日起生效,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将于同日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haoamc.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603299(免长途话费)、021-60161900;
2、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hao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一:《嘉合磐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条款对照表
■
■
附件二:《嘉合磐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条款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