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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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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泰兴富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2只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泰兴富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10月18日于证监会指定媒介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国泰兴富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现就此次国泰兴富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办理时间提示如下:

  本基金第十五个封闭期为2023年7月19日(含)起至2023年10月18日(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10月19日(含)起至2023年11月15日(含)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自2023年11月16日(含)起至2024年2月15日(含)止,为本基金的第十六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请各位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2只证券投资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更好地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调整旗下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方案

  ■

  二、基金合同修订

  1、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

  2、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

  三、重要提示

  1、上述调整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述调整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基金管理人将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请投资者留意查阅。

  3、本公告仅对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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