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旗下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润元大润禧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10月19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1000-89)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关于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10月20日起调整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精度,同时对《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由小数点后3位变更为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二、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精度调整事项,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份额净值精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 〈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对照表》和附件2《 〈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修改对照表》。
上述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事项自2023年10月20日起生效。本公司作为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即日起将按上述新的净值计算方法处理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
三、本公司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涉及前述修改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1000-89)咨询相关情况。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2:《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1:《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附件2:《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