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0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3-05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2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转让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在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转让方案的公告》。

  基于谨慎性考虑,参与本次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转让事项的董事周家海、陈捷、陈坚、屈亚平、朱江英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在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为保证在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人士办理前述事项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如下:

  1、办理本计划的修订、变更和终止;

  2、具体实施本计划项下涉及的全部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实施多元化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名单、确定多元化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方式如股权比例、价格等;

  3、办理本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3-055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2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转让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在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转让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在下属子公司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合成”)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转让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下属子公司传化合成业务的快速发展,优化股东结构,充分调动公司及传化合成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在传化合成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转让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3-056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转让方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推动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合成”)业务的快速发展,优化股东结构,充分调动公司及传化合成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并进一步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利益一致,公司拟在传化合成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另外,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部分人员也将按照公允价格受让传化智联持有的部分传化合成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合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一、传化合成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579304109X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屈亚平

  注册资本:40,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06日

  注册地址:嘉兴市嘉兴港区外环西路618号

  经营范围:带储存经营、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丁二烯(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废溶剂油(C6≥70%)、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其他制品(丁二烯≤30%)的生产(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顺丁橡胶的生产和销售,合成橡胶的批发、零售;表面活性剂、纺织印染助剂、油剂及原辅材料、化工原料(以上范围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乙二醇的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

  (三)财务状况

  传化合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

  (一)参与对象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均为在传化合成任职或工作内容与传化合成主营业务紧密相关的人员,包括:

  1、对传化合成经营发展承担核心责任的传化智联层面的关键管理人员;

  2、传化合成的核心经营管理及技术团队、骨干员工。

  (二)实施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

  2、自愿参与原则

  遵循自主决定、自愿参加的原则,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4、激励约束原则

  收益分配及约束机制相结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损害公司利益的不享收益。

  (三)参与方式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通过设立合伙企业平台的方式间接持有传化合成股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新设三个合伙企业平台,分别为:杭州传化嘉合贰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嘉合贰号”)、杭州传化嘉合叁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嘉合叁号”)和杭州传化嘉合伍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嘉合伍号”)(最终合伙企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1、嘉合贰号

  嘉合贰号的合伙人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传化合成经营发展承担核心责任的传化智联层面的关键管理人员,合计20人,其持有该平台的合伙企业份额情况如下:

  ■

  2、嘉合叁号、嘉合伍号

  嘉合叁号、嘉合伍号的合伙人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传化合成的现任或拟任核心经营管理及技术团队、骨干员工,合计59人,其持有该平台的合伙企业份额情况如下:

  (1)嘉合叁号

  ■

  (2)嘉合伍号

  ■

  (四)股权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涉及的传化合成股权总额为合计1,923.8334万元注册资本,全部来源于传化智联转让的股权。传化合成现有注册资本40,80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设立的持股平台将合计持有传化合成的股权比例为4.72%,其中嘉合贰号持有0.75%,嘉合叁号持有3.33%,嘉合伍号持有0.63%。

  (五)交易价格

  本次定价将参考最近一次传化合成股权转让的交易定价,即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537号)评估结果1,443,000,000.00元为基准,确定传化合成100%股东权益估值为144,000.00万元,对应每元注册资本估值约为3.53元,并考虑参与对象对传化合成发展的贡献情况确定。

  基于上述,嘉合贰号取得传化合成股权的价格约为2.83元/元注册资本,嘉合叁号和嘉合伍号取得传化合成股权的价格约为1.77元/元注册资本。

  (六)资金来源

  参与对象取得员工持股平台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包括合法薪酬等)、自筹资金(包括以融资方式取得的银行贷款等)。

  (七)授权董事会事项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人士办理前述事项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如下:

  1、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变更和终止;

  2、具体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涉及的全部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实施多元化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名单、确定多元化持股计划的具体参与方式如股权比例、价格等;

  3、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三、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传化合成的战略发展,优化传化合成股权结构,传化集团层面的部分人员也将通过共同设立杭州传化嘉合壹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嘉合壹号”,最终合伙企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作为持股平台,拟受让传化智联持有的传化合成579.4166万元注册资本,对应股权比例为1.42%,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45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一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嘉合壹号的合伙人合计32人,其持有该平台的合伙企业份额情况如下:

  ■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嘉合壹号的受让价格将参考最近一次传化合成股权转让的交易定价,即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537号)评估结果1,443,000,000.00元为基准,确定传化合成100%股东权益估值为144,000.00万元,对应每元注册资本价格约为3.53元。

  四、履行的审批及程序

  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浙江传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转让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考虑,参与本次交易的公司董事周家海先生、陈捷先生、陈坚先生、屈亚平先生、朱江英女士已在董事会相应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已经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下属子公司传化合成业务的快速发展,优化股东结构,充分调动公司及传化合成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符合传化合成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实施前,公司持有传化合成56.98%股权,为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实施后,公司将持有传化合成50.84%股权,仍为传化合成控股股东,传化合成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下属子公司传化合成业务的快速发展,优化股东结构,充分调动公司及传化合成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在传化合成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转让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3-057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2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有关公告。

  基于谨慎性考虑,议案1中参与本次多元化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转让事项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前表;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提案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3:30一17:00(以公司所在地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资本证券部,邮政编码:311215。

  4、联系电话:0571-82872991、0571-83782070(传真)。

  5、联系人:章八一先生、祝盈女士。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945号传化大厦资本证券部,邮编311215(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务常设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八一先生、祝盈女士

  电话号码:0571-82872991

  传真号码:0571-83782070

  电子邮箱:zqb@etransfar.com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10”,投票简称为“传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10月2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传化智联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23年10月26日,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持有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股普通股,兹委托(身份证号:)出席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

  注:1、如欲对提案1至2项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提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提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填上“√”;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法人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3-058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传化智联”)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子公司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拟向银行申请 4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根据传化物流融资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10月17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浙江分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子公司传化物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41,500.00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传化物流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传化物流的累计担保余额为41,500.00万元,为传化物流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0万元。上述担保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9月19日

  注册地点:萧山区宁围街道新北村

  法定代表人:陈坚

  注册资本:82,754.85873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无船承运业务;智慧物流领域内、计算机领域内、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服务;货物装卸及搬运服务;仓库租赁及仓储设备租赁;道路货物运输;市场营销策划;企业投资管理(除证券、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外),企业管理咨询;公路港物流基地及其配套设施投资、建设、开发;销售:仓储软件、仓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智能仓储运输系统、燃料油、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汽车及其配件、轮胎、机油、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橡胶制品、纺织原料及辅料、服装、纸制品、纸浆、木制品、机械配件、皮革制

  品、电线电缆、通讯设备、节能产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机械设备及汽车租

  赁(除金融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报关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与公司关系:传化物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2、保证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

  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41,5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壹仟伍佰万元),贷款期限2年。

  保证人愿意就借款人偿付以下债务(合称“被担保债务”)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6、保证责任期间: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贷款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经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一致,对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进行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变更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认可展期无需取得其同意,保证人仍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传化物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传化智联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9月15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65,801.67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6.47%,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