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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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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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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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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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7月23日,公司获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石化氢能装备制造基地”命名授牌。公司面向氢能利用,依托“超高压”结构技术、“超高硬”材料技术、“超高能”控制技术、“超高精”制造技术为核心的科技创新体系,围绕氢气制、运、加、用等环节,聚焦系列氢气压缩机、制氢成套装备、加氢配套装备、运氢和用氢装备等4类产品,加快建设自主可控、有竞争力的中国石化氢能装备制造基地。
2、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对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8亿元的担保,3月6日该事项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共计10.95亿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承诺1.5 亿元和授信担保0.85亿元、对全资子公司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8.1亿元、对全资子公司中石化石油机械国际事业(武汉)有限公司提供的非融资性保函担保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8.97亿元的37.8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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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峻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 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 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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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峻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 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 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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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峻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 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 钢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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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