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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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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3-066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马野青)》《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杨雪)》。因独立董事候选人马野青先生、杨雪女士非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已披露的原声明文件中部分内容需要更正,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更正前: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更正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不适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声明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声明文件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马野青 更正后)》、《南京港股份有限共你说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杨雪 更正后)》。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3-065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4)。因工作人员疏忽,部分内容需要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更正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更正后: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4)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全文详见附件《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召开大会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30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24日

  7.出席会议人员:

  (1)2023年10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法律顾问及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油港路8号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港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二)提案审议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1、3、4、5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2、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上述议案4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3、4、5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股东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0层1013室

  (4)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它事项

  1.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或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南京港口大厦A座10层1013室

  联系电话:025-58815738

  传真:025-58812758

  联系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董秘办)

  邮政编码:210011

  六、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止2023年10月24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南京港(002040)”股票___股,拟参加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23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 以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累计表决票数为其持股数×6;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0;投票简称:南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

  (如提案5,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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