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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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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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三、战略配售”。

  5、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6、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7、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3年10月2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3年10月23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10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8、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9、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2023年10月18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上的《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31.68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行业代码为C29。截至2023年10月1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5.11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3年10月16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如下:

  ■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10月16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3、因金田新材尚未上市,因此未在上表列示。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德冠新材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研发与技术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集成产品开发管理体系,实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研发效率。公司组建了专业的研发团队,研发人员专业涵盖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等,并建立了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

  公司现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并拥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轻工业功能性薄膜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功能性聚丙烯薄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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