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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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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新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板注册制下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与核准制下定价机制存在差异,在高价剔除、“四个数孰低值”计算、发行价格确定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公告“一、(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一、(三)发行价格的确定”部分。

  主板注册制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部分。

  主板注册制下网下投资者限售规则发生重大变化,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公告“二、(六)限售期安排”部分。

  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回拨机制及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9.55元/股(不含39.5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9.55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900万股(不含9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39.5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9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3年10月16日14:29:51:466的配售对象中,按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往前剔除1个配售对象。

  以上过程共剔除113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56,99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5,664,750万股的1.006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6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10月19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10月1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31.68元/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以下简称“四个数孰低值”)。

  4、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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