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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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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3-065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17:00止按本公告载明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4、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公司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六、关于提名人应提供文件的说明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提名人签署确认的董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提名书样本见附件);

  2、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以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若为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若为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材料。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3年10月20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9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传强

  联系电话:024-24868333

  传真电话:024-24869666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函

  ■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3-06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举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17:00止,按本公告载明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对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条件资格的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3、召开监事会,确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被确定的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9、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人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3年10月20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29号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李传强

  联系电话:024-24868333

  传真电话:024-24869666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附件: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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