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出具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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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成都环境集团承诺自2023年10月16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承诺主体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督促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