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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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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90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3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184.00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62元/股

  ●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184.00万份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28元/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等相关规定,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已于2023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登记工作,详情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2023年9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04名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共计2,444.40万股,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604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22.20万股,授予价格为4.62元/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604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222.20万份,行权价格为9.28元/股。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权益数量与拟授予权益数量差异情况

  在确定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授予日后的授予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无法筹措足够资金,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0.75万股及全部股票期权30.75万份,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无法筹措足够资金,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7.45万股及部分股票期权7.45万份,上述23人合计放弃认购激励股份38.20万股,股票期权38.20万份。因此,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604名调整为586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22.20万股调整为1,184万股;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22.20万份调整为1,184万份。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限售。

  (3)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时间及比例安排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配股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4)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除满足《激励计划》“第五节”“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六)1、授予条件”所述条件外,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方可依据本计划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针对2023至2026年的4个会计年度,分别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②板块/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正常经营板块/子公司:所属板块/子公司当年度利润考核任务达标作为对应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亏损及疑难子公司:所属子公司个性化方案约定任务目标达标作为对应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③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股份公司激励对象:在股份公司完成本年度业绩的前提下,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与当年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比例相关;

  各板块/子公司激励对象:在公司层面考核完成本年度业绩、员工所属板块/子公司均完成本年度业绩/个性化考核方案的前提下,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与当年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比例相关;

  考核期间与频次:对激励对象的考核为当期限售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且每年度考核一次;

  激励对象个人未解除限售部分的处理: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业绩考核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为其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该比例与100%之差的部分,即激励对象个人未解除限售的部分由公司注销。

  具体各类别人员解除限售条件如下:

  A、非个性化方案员工

  非业务类员工:个人绩效考核主要依据现行的绩效管理体系要求,以被考核人员所在岗位年度业绩指标及年度业绩评价情况为基础,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评估。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与当年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比例关系如下表:

  ■

  B、个性化方案员工

  a.材料采购岗、工程/投资业务类人员

  考核个人业绩/区域业绩的原料采购人员、工程/投资业务类人员,根据激励对象年度业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年度目标完成率70%(含)以上,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当年度目标完成率对应比例,否则,不能解除限售;年度目标量完成率100%(含)以上比例对应股权数可累计计入本激励计划内的后续年度解除限售,后续年度解除限售仍需满足当年度目标完成率70%(含)以上。激励对象目标完成率与当年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比例关系如下表:

  ■

  b.亏损/疑难企业

  根据子公司自主提出个性化解除限售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根据当年度个性化方案完成情况、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确定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

  c.其他特批人员

  需每年自主提出挑战性解除限售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根据当年度挑战性方案完成情况确定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比例。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于2023年9月2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湘验【2023】37号),截至2023年9月14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586名激励对象缴存的限制性股票认缴款合计人民币54,700,800.00元,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对象为586人,授予数量为1,184万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7,358,882.00元,每股面值1元,折股份总数1,537,358,88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26,671,1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1,510,687,7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27%。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10月13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缴存的限制性股票认缴款合计人民币54,700,800.00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授予日

  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数量和授予价格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

  (2)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限制性股票各期的解除限售比例将取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3)解除限售日

  在解除限售日,如果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可以解除限售,结转解除限售日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除限售而失效或作废,则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处理。

  (4)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

  2、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84.00万股。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预计本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3,480.04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8日,假设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解除限售期内全部解除限售,则2023年-2027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三、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相应授予各批次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行权的时间及比例安排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行权条件

  等待期内,除满足《激励计划》“第五节”“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六)1、授予条件”所述条件外,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针对2023至2026年的4个会计年度,分别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②板块/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正常经营板块/子公司:所属板块/子公司当年度利润考核任务达标作为对应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亏损及疑难子公司:所属子公司个性化方案约定任务目标达标作为对应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③个人层面业绩考核

  股份公司激励对象:在股份公司完成本年度业绩的前提下,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与当年可行权股票期权的比例相关;

  各板块/子公司激励对象:在公司层面考核完成本年度业绩、员工所属板块/子公司均完成本年度业绩/个性化考核方案的前提下,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与当年可行权股票期权的比例相关;

  考核期间与频次:对激励对象的考核为当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且每年度考核一次;

  激励对象个人未行权部分的处理:行权期内公司业绩考核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个人行权比例为其个人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该比例与100%之差的部分,即激励对象个人未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

  具体各类别人员行权条件如下:

  A、非个性化方案员工

  非业务类员工:个人绩效考核主要依据现行的绩效管理体系要求,以被考核人员所在岗位年度业绩指标及年度业绩评价情况为基础,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评估。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评估结果与当年可行权股票期权的比例关系如下表:

  ■

  B、个性化方案员工

  a.材料采购岗、工程/投资业务类人员

  考核个人业绩/区域业绩的原料采购人员、工程/投资业务类人员,根据激励对象年度业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年度目标完成率70%(含)以上,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当年度目标完成率对应比例,否则,不可行权;年度目标量完成率100%(含)以上比例对应股权数可累计计入本激励计划内的后续年度行权,后续年度行权仍需满足当年度目标完成率70%(含)以上。激励对象目标完成率与当年可行权股票期权的比例关系如下表:

  ■

  b.亏损/疑难企业

  根据子公司自主提出个性化行权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根据当年度个性化方案完成情况、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确定当期股票期权行权比例。

  c.其他特批人员

  需每年自主提出挑战性行权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根据当年度挑战性方案完成情况确定当期股票期权行权比例。

  (三)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2023年10月13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期权名称:高能环境期权;

  期权代码(分四期行权):1000000497、1000000498、1000000499、1000000500

  (四)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股票期权价值的计算方法及参数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3年9月8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1,184.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预测算。

  (1)标的股价:9.03元/股(假设授权日公司收盘价为公司2023年9月8日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4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3.41%、15.22%、15.12%、16.55%(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年、2年、3年、4年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及以上的存款基准利率)

  2、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9月8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股票期权未来未行权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本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造成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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