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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79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王泽龙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王泽龙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

  注:股东王泽龙持有的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票670,520,230股将于2023年10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前述股份上市流通后,股东王泽龙的持股数量及持有的无限售股份数量均为1,294,745,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45%。

  二、承诺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王泽龙先生自愿承诺:自2023年10月13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10月13日至2024年4月12日),如公司股价低于13元/股,本人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若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80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3年10月18日披露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现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复核相关工作晚于预期,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间变更至2023年10月20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 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78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股份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的股票,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70,520,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21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0月17日(星期二)。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5号)核准,公司向王泽龙非公开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2,427,745股,发行价格为3.46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的办理,并于2020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即2020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29日)。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

  由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王泽龙获配股数(限售股份)数量由462,427,745股增至670,520,230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及相关信息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0月17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70,520,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21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名。

  4、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

  注:上表以2023年9月27日为股权登记日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作为依据测算,最终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及情况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王泽龙作出承诺:“1、本人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亦不会要求中核钛白收购该等股份。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于中核钛白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本人新增持有的与本次认购相关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3、如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中收购方应承诺锁定期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发生调整,则前述锁定期相应调整。4、如本人上述锁定期的承诺不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的强制性要求,本人承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泽龙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王泽龙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前述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公司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中信证券对中核钛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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