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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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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042万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48号),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由9,126万股变更为12,168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126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168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同时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现将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项。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年10月)。

  三、备查文件

  1、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548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88716 证券简称:中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7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送达。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谢怀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042万股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1号)同意注册。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增加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现将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三、备查文件

  1、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3】000548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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