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10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华安添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华安添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添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添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10月11日,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署《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协议》,自2023年10月12日起,将新增东海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投资者可通过东海证券各营业网点办理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网址:www.nesc.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