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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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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3-94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3年9月29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22 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4,093.325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9月30日非交易过户至“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的0.902%,过户价格为7.98元/股。

  5、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6、公司于 2023 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2022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4,093.325万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2022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的0.902%,过户价格为7.98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分三期解锁分配至各持有人,解锁比例分别为 40%、 30%、 30%。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0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解锁日期为 2023年9月 29日。经审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设定的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持有人个人2022年度绩效考核也分别达到不同的考核等级。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将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公司股票15,055,660股,占第一期计划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16,373,300股的比例为91.95%,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总股数4,093.325万股的36.78%,本次解锁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在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股票,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除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锁或不能完全解锁的份额对应公司股票1,317,640股,将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按照出资金额与实际售出收益孰低值的原则返还出资。

  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1,317,640股,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由公司择机出售,返还出资后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3-92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新希望”)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为加强和完善公司猪肉产业链核心竞争力,与COOPERL ARC ATLANTIQUE(以下简称“科普利信”)共同组建合资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发展西式肉制品深加工产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12月8日审议通过。合资公司北京美好美得灵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美得灵”)已于2018年5月25日完成工商注册,注册资本2,000万欧元。客户在对美好美得灵进行供应商审核时,要求美好美得灵的股东为美好美得灵提供履约担保,预期极值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万元。经股东双方商议,由科普利信为美好美得灵提供全额主担保,新希望作为美好美得灵的股东,拟按50%的持股比例为科普利信为美好美得灵提供的上述主担保向科普利信提供反担保。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新增担保事项经过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为美好美得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2、新增担保情况

  为满足美好美得灵与客户的业务拓展需要,需由其股东科普利信(持股比例50%)为美好美得灵提供全额履约担保,新希望(持股比例50%)按照持股比例向科普利信为美好美得灵提供的上述主担保提供反向担保措施。因此,新希望拟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万元,新增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决策程序

  2023年10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美好美得灵食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7MA01CG3062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成立日期:2018年5月25日

  5、营业期限:2018年5月25日至2048年5月24日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托马(Thomas GAUDEAU)

  7、注册资本:2,000万欧元

  8、注册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兴谷经济开发区平谷北街13号院11号楼1101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美好美得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股权结构:公司与科普利信分别持有美好美得灵50%股权。

  ■

  12、关联关系: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3项之规定,不属于新希望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

  13、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8,248万元,负债总额为 19,582  万元,净资产为 -1,334 万元。全年营业收入为 4,218万元,净利润为 -6,867 万元。截至 2023年 8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7,012万元,负债总额为22,473 万元,净资产为 -5,461 万元。2023年1-8月营业收入为 3,466万元,净利润为-4,127万元。

  三、其他担保相关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COOPERL ARC ATLANTIQUE

  2、工商注册代码:383 986 874 R.C.S. Saint-Brieuc

  3、注册地址:22400朗巴勒市MAROUE de la Jeannaie路7号-工业区

  4、类型:农业合作公司

  5、法定代表人:DRILLET Patrice

  6、注册资本:6,540,615.92欧元

  7、经营范围:屠宰生猪,切割、加工、销售动物肉架及加工品;制造、供应牲畜饲料。猪肉生产商团体;制造牲畜饲料;屠宰、加工、腌制。

  8、营业期限:1992年1月9日至2091年1月8日

  9、股权架构图:

  ■

  10、科普利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关联关系:

  科普利信作为美好美得灵股东(持股比例为50%),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6.3.3项之规定,不属于新希望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美好美得灵的业务拓展需要,由法方股东科普利信(持股比例50%)为美好美得灵的合同履约提供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万元的全额担保,新希望(持股比例50%)按照持股比例向科普利信提供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万元的反向担保措施。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2,653,154.28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0.7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125,894.22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30%。

  2、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拟新增1,500万元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2,654,654.28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0.7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127,394.22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36%。

  3、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变化

  本次增加担保后,公司2023年度可用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7,865,9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8.98%。

  4、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无任何对外逾期担保,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新增担保是公司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融资资金为参股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其稳健和长远发展,且美好美得灵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且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新希望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3-93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事项于2023年7月2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8月2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10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2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五楼青羊厅(公司将于2023年10月25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表: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议案1、2、3、4、7为特殊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

  (3)议案4、5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5)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议案2、3回避表决。

  (6)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7)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10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与地址:

  (1)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 17:3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13:00至14:0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五楼青羊厅。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同时提交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 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17: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白旭波、青婉琳

  联系电话:028-82000876、85950011

  传真号码:028-85950022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

  电邮地址:000876@newhope.cn

  邮    编:61006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6

  2.投票简称:希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0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3年10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3-91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年10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与COOPERL ARC ATLANTIQUE(以下简称“科普利信”)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北京美好美得灵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美得灵”)作为投资主体,发展西式肉制品深加工产业。合资公司客户在对美好美得灵进行供应商审核时,要求美好美得灵的股东为美好美得灵提供履约担保,预期极值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万元。经股东双方商议,由科普利信为美好美得灵提供全额主担保,公司作为美好美得灵的股东,拟按50%的持股比例为科普利信为美好美得灵提供的上述主担保向科普利信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拟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万元,新增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招商证券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在 2023 年 10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7项议案。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会议形式为: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店五楼青羊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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