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新联 公告编号:2023-099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至少每月披露一次重整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3年5月18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决定书》〔(2023)京01破申461号〕及〔(2023)京01破申461号之一〕,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公司债权人应于2023年6月25日(含当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和重整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危机和退市风险,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招募公司的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6月10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送达或提交至临时管理人。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2023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080),就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及其他预重整相关工作进展进行了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就公司和临时管理人分别与6家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告。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就公司和临时管理人分别与重整投资人深圳市德远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德远投资深度价值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与原重整投资人广东久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各项预重整工作均有序推进,包括债权审查、资产调查与审计评估、主要债权人沟通等事项,同时重整受理涉及的相关批复程序亦在正常进行。
二、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不代表公司的重整申请一定会被法院裁定受理,且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公司的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新联 公告编号:2023-100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晨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拍卖竞买资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参与拍卖竞买资产,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不含税费)竞买资产。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办理本次参与拍卖竞买资产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次拍卖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拍卖竞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新联 公告编号:2023-101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拍卖竞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拍卖为公开拍卖,拍卖结果及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竞买不成功、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海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新华联”)拟以自筹资金参与拍卖竞买资产,竞买的资产为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香水湾大酒店项目中5栋(1#、2#、3#、4#、5#)高层住宅楼整体(包含铺面和地下室)建筑物,建筑面积:73,949.88㎡,参考价(人民币):20,983.2619万元。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拍卖竞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不含税费)竞买上述资产。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办理本次参与拍卖竞买资产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次拍卖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住所: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中心大道财政局大楼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情形。
三、拍卖标的相关情况
(一)标的物名称: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香水湾大酒店项目中5栋(1#、2#、3#、4#、5#)高层住宅楼整体(包含铺面和地下室)建筑物,建筑面积:73,949.88㎡。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于2023年 10月 10日10时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南干道政务中心大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1)公开拍卖。
(三)拍卖方式:本场拍卖会拍卖标的按照整体、现状采用增价方式公开拍卖,参考价(人民币):20,983.2619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
(四)拍卖保证金:4,200万元。
(五)拍卖机构:海南新城拍卖有限公司。
四、本次参与竞拍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拍卖的资产为此前罚没的海南新华联香水湾项目的部分资产,如果本次拍卖竞买成功,有利于顺利推进新华联香水湾项目后续的开发建设,从长远看,有利于该项目未来良性发展。本次竞拍为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拍卖为公开拍卖,拍卖结果及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竞买不成功、交易无法达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