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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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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一086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002036,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债券代码:128101,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3.69元/股

  转股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2026年3月16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公司”)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4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公开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万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276号”文同意,公司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4月1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联创转债”,债券代码“128101”。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及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0年9月21日至2026年3月16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18.82元/股。

  2、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2,4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5月29日起由18.82元/股调整为14.48元/股。详见2020年5月2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3、公司于2020年8月5日办理完成了4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但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此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4.48元/股。详见2020年8月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8,867,915股(A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于2020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9.01元/股。以截至2020年11月11日公司总股本929,028,087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47,896,002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4.48元/股调整为13.86元/股。详见2020年11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5、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新增股份15,247,500股,于2021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截至2021年5月6日公司总股本1,047,899,305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63,146,805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86元/股调整为13.7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13日起生效。详见2021年5月1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6、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57507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7日起由13.74元/股调整为13.72元/股。详见2021年6月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7、公司已于2021年8月2日办理完成了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注销事宜,共注销255,000股,截至2021年8月2日公司总股本由1,063,158,702股变更为1,062,903,702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2%。 本次回购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详见2021年8月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8、公司已于2021年8月24日办理完成了7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截至2021年8月24日公司总股本由1,062,904,878股变更为1,062,810,238股,共回购注销94,640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1%,回购价格为4.09元/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87,259.53元。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情况,“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详见2021年8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9、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109999元。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上述2021年8月2日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55,000股和2021年8月24日回购注销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94,640股股份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转股价格均未进行调整,与本次权益分派派送现金股利累计计算,“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72元/股调整为13.71元/股。详见2022年7月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10、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175,500股,于2022年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截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总股本1,062,859,945股为计算基准,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74,035,445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71元/股调整为13.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11日(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4)。

  11、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5日办理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注销事宜,共回购注销692,000股,本次注销股份约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0644%,以截至2022年11月23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由1,074,038,361股变更为1,073,346,361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两次回购注销累计计算,“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66元/股调整为13.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28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6)。

  12、公司已完成了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新增股份25.00万股,并于2023年3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截至2023年3月21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由1,073,347,165股变更为1,073,597,165股。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联创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13.67元/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13、公司已办理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购注销事宜,共回购注销474.725万股,本次注销股份约占注销前总股本的0.4422%,以截至2023年6月27日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由1,073,598,846股变更为1,068,851,596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上述延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回购注销累计计算,“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67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30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14、公司已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2023年7月11日),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090589元。因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2,240,0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股利应以0.090399元/股计算。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派送现金股利累计计算,“联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13.70元/股调整为13.6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1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联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二、“联创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联创转债”因转股减少120,900元(1,209张债券),转股数量为8,829股。截至2023年9月28日,“联创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298,855,200元,剩余债券2,988,552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

  注:1、公司部分高管增持股份和办理了股票可转让额度调整业务,导致高管锁定股发生变化。

  2、本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791-88161608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3年9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联创电子”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3年9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联创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一087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及

  董事长助理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及董事长助理王国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及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计划自2023年4月2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分别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9月28日,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7,400股,成交金额1,001,177.00元;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9,800股,成交金额1,009,174.00元,合计增持21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合计成交金额2,010,351.00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及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助理增持的公告》,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及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投资价值的肯定,对公司车载产业高速发展的坚定信心,自2023年4月2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分别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投资价值的肯定,对公司车载产业高速发展的坚定信心;

  2、本次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及金额:自2023年4月2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主体分别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结合市场以及公司股价等情况择机实施。

  4、增持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6、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董事会秘书卢国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7,400股,成交金额1,001,177.00元;董事长助理王国勋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109,800股,成交金额1,009,174.00元,合计增持217,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合计成交金额2,010,351.00元。截至2023年9月28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备注:1、公司已于2023年6月28日完成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中,回购注销卢国清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6,000股,回购注销王国勋持有的限制性股票90,000股。

  2、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1,068,860,425股。

  3、上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各明细加总与合计数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主体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股份增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主体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2023年9月29日-2024年3月28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合规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一088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8日和2023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由不超过15.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4.9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240,000股,占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总股本的0.21%,最高成交价为9.05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62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9,976,03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实施发生之日(2023年5月9日)前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170,711,473股的25%(即42,677,868股)。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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