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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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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3-07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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